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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扶持办法为推进XX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抢抓国家发展战略机遇期,做大做强XX黄鱼等特色优势产业,打响XX农产品知名度,特制定XX区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扶持办法。一、完善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目标通过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扶持各经营主体在上海等重点区域开展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广,进一步打响“XX农心”、“XX黄鱼”等XX农产品品牌知名度,打造辐射XX的特色农产品销售基地,着力提升我区“中国XXXX之都”地缘优势和独特魅力,到“十四五”末,使我区特色农产品在XX营销链条完善,知名度明显提升,为农产品品牌争创国家级品牌荣誉打下坚实基础。二、加大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扶持力度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2、以补助、奖励等形式,重点支持XX黄鱼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下称特色农产品企业)打造辐射XX的销售基地(门店)和区政府认可的其它符合品牌建设需要的各类经济活动。特色农产品品牌获得省级(包括协会主办)以上博览会金奖、或者省级以上品牌称号,其品牌创建活动方可申请本扶持办法的奖扶资金。三、支持企业参加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活动XX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含合作社、家庭农场,下面简称生产企业)参加各类博览会并获奖的,如区政府有明确补助政策的,按补助政策实施;区政府没有明确的,参加国家级博览会并获得金奖的,对企业一次性补助3万元;参加省级博览会并获得金奖的,对企业一次性补助2万元;参加协会主办获得金奖的按以
3、上同等级别的50%予以补助。鼓励企业争创品牌,对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保护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5万元。对当年获得XX省商标品牌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具体政策见X区委办2019)11号)四、支持企业打造特色农产品销售基地打造辐射XX的XX特色农产品销售基地(直营店)。以XX一体化发展战略为指引,依托消费市场和成熟的营销模式,建立直供基地、销售基地(直营店),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对在上海、北京主城区设立专卖直营店的企业,店面面积50平方米以上,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经验收合格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在省会城市主城区设立专卖直营店的企业,面积50平方米
4、以上,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经验收合格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地市级城市主城区(不含XX)设立专卖直营店的企业,面积50平方以上,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经验收合格一次性奖励5万元。特色农产品销售基地列入农业农村部或XX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出村进城”培育名录并实施项目的,分别予以IOO万元、50万元的奖励。五、鼓励企业建设品牌体验馆鼓励特色农产品企业在XX、XX和XX三城市的主城区各建设1家XX黄鱼等品牌体验馆(须有文化宣传、鲜活产品展示展销、产品体验活动等元素)。品牌体验馆须提交建设方案经核准后方可实施,对品牌体验馆建设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并投入运营的,项目完成后按总投资(主要包括装修、展示
5、品等费用,不包括购买租用房屋支出)的20%予以补助;其中在XX建设的品牌体验馆补助限额80万元,对在XX和XX区建设的品牌体验馆,补助限额为50万元。六、支持特色农产品苗种生产企业回迁XX特色农产品的育苗和品种选优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地位独特。对XX黄鱼苗种生产企业在XX落实土地新建或回迁育苗项目的,按照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黄鱼养殖基地建设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X政办发(2017)208号)规定,除帮助企业向上级申报项目补助资金和协调要素保障外,区级扶持资金另按苗种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如XX黄鱼苗种生产企业新建或回迁育苗项目未被列入上级补助
6、资金奖补计划的,区政府对符合规划的首家育苗企业育苗项目在筹建前实行“一事一议”,对该企业成功育苗且年出苗量2000万尾以上、苗种品质优良的育苗项目,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按育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最高予以50%、总额不超过IOOo万元的补助(不再享受投资额奖励)。育苗企业享受补助政策后至少要连续三年培育大黄鱼鱼苗,否则需退回补助资金。落户XX的苗种企业获得国家级良种场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省级良种场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七、附则特色农产品包括XX黄鱼、XX甜瓜、XX柑橘、XX厚壳贻贝等。列入特色农产品需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确定。奖扶对象为XX特色农产品生产及销售企业。申报企业诚信经营,管理规范,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同一建设内容不得向区级重复申请,按就高原则补助或奖励。企业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自当年开始,三年内不得享受本办法奖扶政策。本办法自2021年5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