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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深化城建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调研报告合肥深化城建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调研报告中国合肥门户网站2011年10月12日作者:雍成瀚【字号:大中小】2010年3月至9月,依据2010年市委常委重点调研课题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市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我带领市纪委监察局相关人员,制定调研方案和工作安排,先后深化高新区、经开区、市城乡建委、市国资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法制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市招投标办等单位,就深化城建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问题进行了集中调研。现将主要状况报告如下:一、我市加强城建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主要做法大建设实施以来,我市针对传统城建管理模式中存在的
2、弊端和痼疾,坚持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融入城建管理体制改革之中,致力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以统筹、分权、开放、监督为核心,主动探究具有合肥特色的城建领域防腐保廉体制机制,在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城市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有效遏制了腐败问题的发生,较好地保障了干部干净干事。截至2010年12月,我市累计投入大建设资金1037亿元,相当于九五和十五总和的7倍,完成城建项目工程852项,未发觉城建领域领导干部重大腐败案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统筹职能,在集体决策中防止权力滥用。在大建设中,破除地方、部门利益格局,实行城建管理六统筹,构建起统分结合、相互制衡的城市建设权力框架。一是统筹项目管理。将原分散于
3、政府多个部门,隶属于市、区、街道三级管理的城市建设项目,集中到市级项目储备库。每年由市规划、建设、交通、市容等职能部门,依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等各专项规划,提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经市发改委初审、上报市政府审定后纳入项目储备库。二是统筹土地管理。对县、区土地规划以及市、区土地出让实行统一管理。组建市政府直管的市土地储备中心,实行土地集中收储,对市、区土地资产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拆迁、统一出让。三是统筹规划管理。将市属三县城镇规划纳入141(一个老城区、四个城市组团、一个滨湖新区)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对重大项目规划以及重要地区规划、规划调整和规划政策制定实行统一管理。四是统筹建设管理。变更过去实行市区分级、部门分散的项目建设管理方式,对市、区城建项目工程实行统建管理,并实施交钥匙工程。将杆管线、绿化、交通等附属设施工程与工程主体同步规划、设计和施工。五是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