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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委托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黄埔街道办事处受托单位:和晨(广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七月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甲方(委托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黄埔街道办事处乙方(受托单位):和晨(广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代理范围内依法组织采购工作。一、委托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060项目名称2023年度黄埔街道社区综合减灾“三位一体”建设服务项目采购品目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资金
2、来源财政性资金:口部级口省级包市/区级预算金额139.26万元(人民币)采购类别货物类GZI服务类工程类采购方式口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囹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单一来源二、委托代理范围1 .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采购要求开展项目采购活动;2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政府采购活动;3 .根据委托项目特点及甲方提供的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4 .负责在相关媒体发布采购活动信息,负责在相关媒体发布采购活动信息,澄清与修改采购文件;5 .根据项目需要,组织答疑会、现场踏勘,出具会议纪要;6 .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 .依法组织开标(开启)、评审工作,依法组织开标(开启)、评
3、审工作,并做好开标、评审记录;8 .依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适用于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项目),并向甲方报送审查结果;9 .接收投标文件;10 .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和推荐中标、候补中标供应商名单送交甲方;11 .收到甲方确认的中标供应商结果后一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审意见等相关资料;12 .收存、整理采购代理活动全过程形成的所有文件;采购代理活动完成后,向甲方移交采购项目归档资料;13 .根据需要协助签订采购合同;14 .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协助处理供应商投诉;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4、。三、委托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将采购代理项目归档文件移交给甲方止。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按照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要求,完成公开政府采购意向,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2 .登录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备案通过后在网上点击委托乙方【说明:采购代理项目网上委托时间必须在本协议签订的时间之后】;3 .及时提供委托项目的资料及采购需求,包括:(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
5、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4,及时审核并书面确认采购文件(包括评审办法与标准),确认招标(采购)活动时间安排等;甲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完成修改;5 .自采购信息公告发出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修改(包括采购需求、评审办法及标准等),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6 .协助乙方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答疑工作;如果项目需要现场踏勘,协助乙方组织相关人员到场介绍项目相关情况;7 .依法授权的采购人代表及(或)派出监督人员
6、及(或相关工作人员),须按招标(采购)活动时间安排表时间,准时到达现场,并须向乙方提交已加盖公章的采购人代表委派表及本人身份证明;8 .自收到评标(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并将评标(评审)结果确认表交给乙方;9 .依法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协助监督部门处理投诉调查事项;10 .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指定专人与甲方处理本项目有关事宜:项目负责人:陈惠钊联系电话:11 为甲方采购工作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12 组织实施项目采购活动中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接收甲方交付的采购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并
7、报甲方书面审核确认;(2)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包括采购公告、更正公告、延期公告、中标(成交)公告、暂停公告、结果调整公告以及终止公告等;(3)发放磋商文件;(4)根据项目需要,组织答疑会、现场踏勘,出具会议纪要;(5)自采购信息公告发出后,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包括采购需求、评审办法及标准等),均须获得甲方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6)收取与退还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如有);(7)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8)依法组织开标(开启)、评审工作,并做好开标、评审记录;(9)依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甲方报送审查结果;(10)接收投标文件;(11)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评审)结果确认表、评标
8、(评审)报告(复印件)送交甲方;(12)自收到甲方的评标(评审)结果确认表之日起在法定时间内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审意见等相关资料;(13)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1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移交采购代理项目归档文件:包括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副本、采购文件以及其他文件复印件【评标(评审)报告、中标(成交)结果确认表、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并对其制作或发出的所有采购代理文件、提交的代理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15)依法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协助监督部门处理投诉调查事项;13 按照甲方要求
9、,协助甲方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助处理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的纠纷;14 维护甲方合法权益;15 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16 依法收取代理服务相关费用;17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18 乙方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乙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回避。乙方不得泄露采购代理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六、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2 .代理服务
10、费收取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下浮5%计算。七、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
11、承担。3 .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或未按时完成其他采购工作的;(2)乙方泄露了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采购资料和情况;(3)擅自将本合同工作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4)委派的工作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又拒不更换的;(5)乙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或法律规定的。4 .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选择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合同解除,同时乙方应返还甲方交付的全部材料。5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
12、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另行委托第三人的成本以及为索赔支出的费用等。6 .合同签订后,乙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无权要求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九、争议的解决若双方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十、送达条款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等,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
13、系统即视为送达。(甲方邮箱:乙方邮箱:)。因当事人约定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十一、其他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附件:采购代理项目保密协议甲方(委托单位)(盖章):乙方(受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地址: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地址:签订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项目保密协议甲乙双方为顺利完成采
14、购任务,保证采购活动合法合规,对采购活动中保密信息的安全和机密以及双方的合法权利,在公平、平等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协商,双方约定如下:一、术语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或之后,由甲乙双方互为披露或提供的,不论双方以口头、书面或电子形式为载体,也不论披露方是否在该信息上标明“保密”或其他类似标记的所有数据、信息和资料,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公告发布前,采购的信息,如:采购方式、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办法等;2 .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信息;3 .开标(开启)情况;4 .结果公告发布前,评审专家姓名、联系方式;5 .评审过程的文件和信息;6 .评审报告;7 .其他
15、一经泄露可能给双方或一方造成负面不良影响的资料信息。二、强制性披露信息保密义务豁免依据相应法律法规需要公开的信息不受本协议的约束。三、保密事项1 .双方人员都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保证采购活动公平公正顺利完成。2 .在采购活动期间,不得透露采购工作的保密信息,如:供应商的名称、数量、以及其他与采购相关的重要信息。3 .因单方泄漏采购活动相关信息而影响项目进展,都是对项目和对双方利益的侵害,应由泄密方承担全部责任。四、联系事项1 .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包括磋商文件的沟通、采购人代表的委派、采购活动时间的安排等),甲乙双方各指定专人处理本采购项目的有关事宜;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陈惠钊联系电话:2 .在采购过程中如出现任何异常现象,甲方可直接向乙方督查室进行反馈。五、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2 .甲方如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致使采购活动出现问题或者失败的,自行承担责任。3 .乙方如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致使采购活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