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2022-2023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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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尔多斯市2022-2023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为加强我市种业市场监管,营造健康有序的种业发展环境,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2022-2023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以及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种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的要求,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种业违法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种业发展环境,现制定鄂尔多斯市2022-2023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一、工作思路按照全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落实新修订种子法及相关文件要求,以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为重点,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增强品种权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集中整治和

2、净化种子市场环境为抓手,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和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种业企业诚信经营和自主创新,推进现代种业健康发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压紧压实旗区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提高监管效能和治理成效,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市场运行有秩序的良好发展环境,坚决保障我市农牧业生产用种安全,促进种业市场经营秩序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一)总体工作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种”。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假冒伪劣、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品种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通过严格品种管理,逐步解决品种同质化的问题

3、,有序建立品种“身份证”;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使制售假劣种子、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较高水平;通过清理核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强化许可后跟踪管理,加大对不合格种子企业的淘汰力度,提升种子企业的整体素质;通过强化种业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协调配合,不断提升种业监管能力水平,促进种业市场经营秩序健康发展。(二)各级工作目标为确保全面完成总体工作目标,明确各级农牧部门种业监管执法工作任务:市级目标: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任务,组织对全市各旗区农牧部门种业监管执法工作现场监督检查、交叉互查;对自治区和市级发证企业现场检

4、查实现全覆盖,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被检查企业问题整改合格率100%;完成自治区级种子市场监督抽检任务,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加大对制种基地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内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承储企业现场检查实现全覆盖;对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及时处理,办结并书面反馈率达到100%。旗区级目标: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普法宣传,对本地区发证的种业企业现场检查全覆盖、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7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及生产经营

5、品种备案率为100%;辖区内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督办的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及时处理,办结并书面反馈率达到100%。三、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农牧业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环节、重点基地、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治理,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等几个方面多管齐下,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1 .加强法规制度宣传。强化新修订的种子法等种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强化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全面提升种业法治水平。(市农牧局种业科、法规科、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旗区农牧部门)2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

6、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及普法宣传,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加强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力度。(市农牧局种业科、法规科、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旗区农牧部门)(二)加强种子和种畜禽监管3 .严格制种基地监管。以制种单位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内容为重点,严查未按规定备案行为。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行为。建立制种主体红黑名单制度,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制种基地监管。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转基因种子行为,引导制种企业和制种基地提升种子质量水平。(市农牧局种业科、市

7、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各旗区农牧部门)4 .加强种子企业监督检查。以“生产经营行为、种子质量”监督为主线,对全市种子企业进行检查和质量抽检,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品种、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内容,对农作物种子进行全环节监管。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要加大检查抽查频次,有必要的实行品种检查全覆盖;对信用好、开展种子质量认证的企业可减少检查频次。对承担国家种子储备任务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储备任务保质保量落实到位。(市农牧局种业科、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各旗区农牧部门)5 .加强种子市场检查。农作物种子市场方面,在春季、秋季

8、等用种关键时期,开展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等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种子包装标签、生产经营备案、购销台账、“三无”种子等情况。强化旗区属地电商渠道种子经营行为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网络销售种子行为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必要时对网络销售平台、网络经营商户进行约谈、整治。种畜禽市场方面,组织开展种畜禽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查无证(含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销售不符合用种标准的种畜禽等问题,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信息纳入“全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保障健康有序的种畜禽市场秩序。(市

9、农牧局种业科、法规科、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旗区农牧部门)6 .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全面落实种子法、畜牧法及配套规章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严格查处未按规定备案行为,确保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全覆盖。(市农牧局种业科、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各旗区农牧部门)(三)加大种业执法力度7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将严厉查处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充分利用种业案件投诉举报平台,广泛收集违法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一般性种业违法

10、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旗级农牧部门查处,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逐级上报自治区,由自治区级查办或组织查处。查处结果要及时公开。市农牧局将定期通报旗区种业案件查处情况,并将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进行公布,加大警示震慑力度。(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牧局种业科、法规科、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各旗区农牧部门)8 .完善执法联动协同机制。建立“执法直通车”,对投诉举报线索明确的,执法机构要快速查办、不得推诿,实现企业与执法机构同向发力。强化跨区域种业执法联动响应、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一处发现、全区通报、各地联查“。健全种业监管部门和农牧业综合执法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确保

11、形成工作合力。完善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联动机制,研究推动重大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牧局法规科、种业科、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各旗区农牧部门)9 .强化种业执法能力。各旗区要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农作物和畜禽种业行业管理、行政许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衔接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承担综合执法任务的机构要提升种业执法实务技能,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各地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

12、台、种业大数据平台等,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牧局种业科、各旗区农牧部门)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压实主体责任,抓好组织落实。旗区农牧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市农牧局将在关键时间节点,派出检查组赴重点地区开展关于制种基地、企业、市场的专项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二)压实监管责任。各旗区农牧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工作任务,抓好具体措施。要积极争取充实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配备,加强执法装备条件建设,强化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执法专业培训,确保队伍稳定、能力提升。各旗区要畅通种业投诉

13、举报渠道,鼓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各级农牧部门通报的有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进行重点检查。(三)加强宣传总结。要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加强信息报送,各旗区农牧部门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动态信息1篇以上,首次报送时须同时报一名信息工作联系人。各旗区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于当年11月25日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及附表(另提炼种业典型案例2-3个)书面报送至市农牧局种业科、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附件:L2022-2023年种业监管执法年任务完成情况表2.2022-2023年种业监管执法年监管

14、执法情况表2022-2023年种业监管执法年任务完成情况表内容盟市级旗区级盟市级发证企业检查覆盖率被检查企业问题整改率国家级制种大县和良繁基地检查覆盖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率旗区级发证种子企业检查覆盖率种子门店抽查覆盖率门店备案品种抽样覆盖率企业及门店检查问题整改率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生产经营主体经营品种备案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率达到移送条件的窠件向公安移送率完成情况注:完成情况一栏按照工作完成情况据实填写,应填写具体数值,不可填写是或否2022-2023年种业监管执法年监管执法情况表填表日期:年月日案件类型执法情况监管情况出动执法人员数(人次)立案数(件)涉案种子数量(公斤)处罚金额(万元)办结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结果信息公开(件)抽取样品数(个)检查企业数(个次)检查门店数(个次)检查基地数(个次)件数涉案金额(万元)件数涉案金额(万元)品种权侵权其他合计注:数据截至填表时,包括省、市、县三级数据,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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