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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贵州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将申报、评审条件及时通知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便按要求做好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7月7日贵州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
2、016)77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20)19号)等文件精神,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贵州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结合贵州省生态环境行业实际,制定本条件。第二条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服务发展、尊重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推行代表作制度,破除
3、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职业特点、专业水平和创新实践,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生态环境领域(含核与辐射环境)工程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对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分别对应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基本条件第五条申报工程系列生态环境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
4、护”。(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第六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申报相应职称:(一)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严重违规违纪的、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二)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的,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1年、1年6个月、3年、4年、5年内不得申报;受记过、记大过、降级(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的,分别在1年、1年6个月、2年、4年内不得申报。三、技术员任
5、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七条申报生态环境类技术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二)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生态环境类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第八条评审条件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四、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九条申报生态环境类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获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生态环境类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
6、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四)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4年以上。第十条评审条件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能独立撰写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五、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十一条申报生态环境类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备博士学位。(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可提前1年申报相应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三)具备
7、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第十二条评审条件(一)任职条件1 .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2 .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3 .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4 .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具有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较复杂问题的能力,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8、。5 .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法。6 .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二)业绩成果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二:1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市(州)级科技奖1项。2 .参与完成生态环境类省(部)级项目1项或市(厅)级2项;或参与完成生态环境类大型项目1项,或中型项目2项,或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小型项目3项。项目需通过市(州)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3 .申请并被受理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件以上(限前三发明人、设计人);或获与本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授权专利2件以上(限第一发明人、设计人);或获市(州)知识产权局专利
9、奖。4 .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实现成果转化,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市(州)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5 .参加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工程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工法等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备案实施的企业技术标准2项以上。6 .参与完成2项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市(州)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7 .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生态环境类市(厅)级项目1项或县级2项。项目通过县(市、区)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8 .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0、,获市(州)、厅级科技奖、技术奖三等奖1项。9 .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三)学术成果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专业内部资料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2 .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0.5万字以上。3 .撰写由本人参与完成的生态环境类项目的工程报告、专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2篇,学术观点准确,数据齐全,结论正确。4 .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5 .独立撰写所从事专业项目报
11、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3篇。6 .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专业内部资料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撰写由本人参与完成生态环境类项目的工程报告、专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1篇,学术观点准确,数据齐全,结论正确。(四)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可经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署名推荐,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获省(部)级科技奖1项;或获市(州)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获二等奖2项,或获三等奖4项。2
12、 .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生态环境类项目获国家行业协会、学会的技术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3 .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生态环境类省(部)级项目2项,或市(厅)级项目3项;或主持完成大型项目2项,或中型项目3项,或小型项目5项。项目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按权限审批或验收。4 .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限前三发明人、设计人)1件,或获授权并实施的与本专业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限第一发明人、设计人)3件;或获省知识产权局以上专利奖。5 .参加编制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导则)、工法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公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导则)、工法2项;或作为主要
13、完成人编制已备案实施的企业技术标准4项。6 .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发表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7 .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8 .在乡村振兴、大扶贫、大生态、大数据等战略行动以及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十二个农业产业发展行动中,深入基层服务1年以上,作出积极贡献,获市(厅)级表彰。六、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十三条申报生态环境类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后出站人员。(二)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三)具备硕士学位或第
14、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可提前1年申报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第十四条评审条件(-)任职条件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2 .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 .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4 .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章。5 .在指导、培养中青年
15、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二)业绩成果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二:1 .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市(州)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2 .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生态环境类项目获国家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技术奖二等奖1项。3 .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生态环境类省(部)级项目1项,或市(厅)级项目2项。项目通过市(厅)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4 .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件以上(限前三发明人、设计人),或授权并实施的与本专业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3件以上(限第一发明人、设计人);或获省知识产权局以上专利奖。5 .主持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实现成果转化,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并通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6 .参加编制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导则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导则2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备案实施的企业技术标准4项以上。7 .主持完成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2项,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并有创新技术成果,通过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8 .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完成生态环境类市(州)、厅级项目1项或县级3项。9 .在县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