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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应用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审计保密“八不准”1 .不准泄露尚未公开的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2 .不准泄露尚未公开的审计方案、审计方法、取证途径和举报人、揭发人、证人的相关情况和资料;3 .不准外传审计人员内部讨论的问题、疑点、难点、线索和不同意见;4 .不准外传涉及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5 .不准随意复制或明码引用尚未公开的审计资料、统计数据、审计结论、审计决定;6 .不准随意同家人或亲朋好友谈及尚未公开的审计事项;7 .不准乱堆乱放审计工作的机要文件和审计项目的重要资料;8 .不准乱丢乱扔审计工作的文字记录、工作笔记和审计项目的归档材料。纪检监察审计人员首问责
2、任制第一条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自觉维护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各部门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首问责任制适用于纪检监察审计室的全体工作人员。第三条最先接待学校师生员工办理或咨询事项的纪检监察审计室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第四条首问责任人对属于本人业务服务范围内的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若资料不齐、手续不完善不能当即受理、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待补齐资料、完善手续后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第五条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人业务范围内的事项,应帮助联系
3、相关业务人员负责办理;对责任不明确或业务人员不能答复的事项,应及时请示部门负责人。对涉及的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告部门领导。第六条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部门业务服务范围内的事项,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第七条首问责任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纪检监察审计室的各项业务和工作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第八条对自觉遵守首问责任制,主动热情接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第十条对于违反首问责任制的工作人员,如对服务对象拟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未及时移交给有关人员办理的;冷漠对待服务对象,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对服务对象所办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的。将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第十一条纪检监察审计室设立违反首问责任制举报电话:Xo第十二条本制度自X年X月X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