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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安全自查工作总结篇3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工商、公安、通信、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人民银行和银监等部门积极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活动。通过专项行动,力争侦破一批网络传销违法大要案件,严惩网络传销组织者、领导者,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遏制网络传销发展蔓延的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二、工作重点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区域开发”“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特许经营”等为幌子,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缴纳“入会费”“加盟费”等网络传销活动,并加大对网络传销违法活动的查处力度。三、工作安排专项执法行动于即日起至12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
2、行:第一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由区综治办牵头,会同工商、公安、通信管理、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银行、银监等部门成立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重大网络传销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区直各相关部门要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本区网络传销的态势,查明打击对象的底数等情况,为集中整治打下基础。第二阶段(9月16日至10月25日)为个案查处阶段。区直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第一阶段摸底排查的线索,采取集中行动和个案查处相结合的方式,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窝点,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第三阶段(10月26日至12月5日
3、)为中期督查、重案会审阶段。区直各相关单位对前阶段的各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同时接受省、市政府和工商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进行的中期检查和督导,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会审,推动和保障案件查处工作顺利进行。第四阶段(12月6日至12月27日)为总结表彰阶段。区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总结,做好案件查办、典型案例、工作经验等情况的汇总工作。同时接受省、市政府的考评,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四、工作措施(一)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部门联动机制。要建立健全区传销监管执法责任部门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实现执法资源共享,做好行刑衔接。通信管理部门要及时屏蔽传销网站网页信息
4、及关闭境内的传销网站;银监部门要协助办案单位对传销组织和个人所使用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查证,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信息产业部门、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人才市场招聘信息及网络招聘信息的监管,及时清理以招工为名诱骗大学生进行传销活动的信息,查处虚假广告行为,堵住传销组织进行诱骗的渠道等。(二)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积极发现和确定线索。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协调办公室要会同工商、公安、通信、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要充分利用“网管系统”、12315维权网站、网络即时通讯平台、微博、语音电话、手机短信等各种现代化诉求渠道,受理和处置有关网络传
5、销的咨询、申诉、举报、投诉案件。通过群众举报、网上巡查、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方式,及时发现涉嫌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网页,获取涉及的单位、人员、银行账户、活动范围、活动地点、服务器、网站所在地及在本地区活动情况等信息。要分析研判网络传销违法动态和整理挖掘案源线索,为传销违法证据的广泛采集提供互动渠道。(三)加大查处力度,实施精确打击。总结推广应用诸如“页面信息判定法”“工商登记信息反查法”“电信信息查证法”“备案信息查证法”“乔装接触法”等一些简易实用的方法。在查办网络传销案件前,公安部门应派出警力配合,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现场检查,控制现场、提取固定各类案件证据,保障案件调查顺利进行。行
6、动中要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作为核心打击目标。对涉嫌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网页,要积极开展线索经营,综合运用网络侦察、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手段,深挖扩线,追根溯源,全力查明组织者和领导者,集中力量予以打击,彻底摧毁传销组织。要充分运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措施,依法严惩组织者、领导者。(四)适时采取措施,净化网络空间。对涉嫌从事传销活动的网站、网页,由工商、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散播传销内容和信息的网页,要依法查处;对传播传销内容和信息或公开销售传销制度定制版本及网络传销平台源代码的网站,要在深挖线索、确定嫌疑对象、获取证据后及时查处;对涉嫌从事
7、传销违法活动的网站要根据案件调查进展情况适时予以查处。(五)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适时报道专项行动成果和典型案例,营造打击声势。充分宣传网络传销的危害、特点和手法,揭露其本质,提高群众自觉抵制、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六)做好风险评估,确保社会稳定。要加强情况沟通,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切实加强苗头性、倾向性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开展打击、取缔传销网站行动前要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止的发生。对发生的要坚决果断、依法妥善处置在当地。五、工作要求(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要
8、充分认识到当前网络传销的严重危害和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实效。(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工商、公安、通信、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工商、公安机关负责监控发现传销网站和服务器,获取线索和信息,依法做好网上取证、立案查处等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工商、公安机关对传销网站的认定、处罚意见,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等对相关违法违规传销网站进行处理;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论坛、博客、微博客、社交网站等的监管,做好对传销网站、网页内容的查处工作,根据工商、公安机关的认定和处置意见对传销网站依法进行处理;银监部门对发现有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