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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气象局办文办会制度一、办文程序市气象局办公文处理按照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实施,气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办文流程参照以下程序办理。(一)收文1.登记。凡上级及外来公文,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清点签收登记。签收时,应详细核对文号及件数,来文签收后,应当天拆封、登记。2 .分办、批办。(1) 一般文件,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后呈办领导阅批,领导阅批后有关科室将批示意见反馈至办公室,办公室按批示意见转办处理。(2)急、特急公文,应立即登记,及时呈办领导批示后,按批示意见速交有关科室处理。(3)所有由科室处理的公文,处理结束后有关科室应主动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办公室。(4)办公
2、室每天应将重要的外来文呈局主要领导审阅,办理OA系统文件时重要文件要提醒领导审阅。3 .承办、催办。(1)各科室对承办的文件内容要认真研究,并根据来文内容开展工作,并将来文要求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办公室。(2)对文件批办意见有不同看法时,应取得办公室或办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转批到有关科室,不能自行批转。(3)对时效性较强、重要程度较高的公文,办公室适时进行检查催办。超过办理期限未反馈办理结果的,承办科室应讲明原因。如多次催办后,仍超过办理期限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责任。(二)发文发文处理程序是:拟稿、核稿、会签、签发、核印、传递、存档、公开。发文的载体:气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O
3、A系统)。1.拟稿(含代拟)。按文件内容由需发文的科室具体拟稿人负责起草。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在OA系统拟稿页面的“公开属性”栏上勾选相应的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草拟的正文要经过OA系统对发文要素进行核对后,方能提交送办公室核稿。2 .核稿。要以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及行文机关的意图为核稿依据。由承办科室负责拟稿的,通过OA系统送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按公文程序办理,工作重点:公文格式方面,必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由办公室负责核稿,在内容、文字和格式上统一把关,参照上报稿标注的公开属性,审
4、核标注送审稿的公开属性,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然后由局主要领导签发,如文稿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拟稿人修改。3 .会签。发文需要会签时,由OA系统提交有关科室会签。本局送外单位会签的公文,需经局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后,办公室审核无误后,由承办科室负责送出;外单位送本局会签的公文,由办公室尽快提出意见,再呈局主要领导会签。4 .签发。属本局文件签发的文件,原则上统一由局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人员应该认真审核,审核重点:一核代拟稿是否标明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其中一项,并随公文一并报送;如公文标注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的,查阅是否附有法定的说明理由。如不符合这两条的,退回承办科室。二核代市政府拟稿的
5、是否有政策解读方案,如没有的,退回承办科室。三核重大行政决策类上报公文是否体现了公众参与性,即上报材料中是否体现调研研究、咨询协商、专家论证、公众评议、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核等程序。未体现相关内容的,退回承办科室。涉及本局重要事项的,呈局主要领导签发。经领导签发后的文件不得改动,如确需改动文件内容的,须经签发人同意。5 .核印。对领导签发过的公文,办公室要认真复核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签字确认并登记编号,进行核印分发。6 .传递。凡本局签发的公文及信件等,均由办办公室统一办理,一般公文用平信发出,重要公文用挂号信发出。7 .存档。公文发出后,由办公室负责将正式文件整理后存档。8 .公开。文件印发
6、后,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将正式文件于15个工作日公开在本局政府门户网站。二、办会程序(一)上级或同级其它单位会议1 .来文会议通知,由办公室收文登记,办公室主任提出呈办意见,报局领导批示,办公室专人按领导批示通知参会领导和人员。2 .来电会议通知,接电人要认真做好记录,核对无误后将记录文件按“来文会议通知”程序办理。(二)本局会议1.局务会。定于每周一上午8:45在局会议室召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提前准备好发言材料,按时参会,并对局务会下达的工作布置内容进行记录,办公室派出专人记录并使用专用局务会会议记录本。3 .局领导班子会。安排在每周局务会结束后召开(如某位领导有其他会议冲突可灵活调整),参
7、加人员为局班子成员。各科室需要上班子会审议的议题由各科室拟出请示件或相关需班子审定的会议材料,于上一周的星期五上午下班前按提交到办公室统一汇总,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初审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确定是否上会。4 .干部、职工大会。办公室拟定会议时间和地点、参会人员以及会议议题,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呈局领导签发,印发会议通知或进行口头通知。5 .局各部门要求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先由各部门拟定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议题,并以请示的形式呈送,经办公室审核并报局领导审批后,拟发会议通知。主办部门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并做好会务工作。以局的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由办公室负责拟定会议时间和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议题,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局领导签发。由办公室印发会议通知,并负责会务工作。各类会议须遵循“提高会议效率、压缩会议规模、简化会议议程、控制讲话时间、创新办会形式”的原则。由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每年的公文、会议的情况,以及公文和会议交办事项按时完成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考核各科室行政效能的依据之一。对因不负责任、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科室和人员的责任。以上会议制度的相关细节遵循南宁市气象局局务会议、班子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