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政策措施定期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制度.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485369 上传时间:2023-09-18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4.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县政策措施定期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XX县政策措施定期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XX县政策措施定期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县政策措施定期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政策措施定期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制度.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XX县政策措施定期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探索政策措施实施后定期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政策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政策措施包括XX县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第三条定期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是指在政策措施实施后的规定期限内,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所列审查标准,对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影响统一市场和公

2、平竞争情况进行审查评估的活动。第四条定期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由政策措施起草或制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鼓励聘请第三方独立审查机构实施审查评估。第五条第三方独立审查机构范围包括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第六条定期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按照以下期限执行:(一)一般性政策措施每满三年进行一次定期公平竞争审查评估。(二)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每满一年进行一次定期公平竞争审查评估。规章、规范性文件可在定期清理、实施后评估时一并审查评估;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可在决策后评估时一并审查评估。第七条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完成后,政策措施起草或制定部门应当将评估报告通过官方网站

3、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八条政策措施起草或制定部门应当根据评估报告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做出评估建议或评估结果:(一)经评估认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应当做出废止或者修改完善的建议或决定。(二)经评估认为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实施期限到期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当做出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的建议或决定。(三)经评估认为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未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做出继续实施的建议或决定。(四)经评估认为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对实现政策目的不可或缺,且不会严重限制市场竞争,并尚处实施期限内的,可以做出继续实施的建议或决定。第九条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做出评估建议后,应当报请政策措施制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政策措施制定部门做出评估决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第十条政策措施起草或制定部门应当按照评估结果,及时对需要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的政策措施进行处理,制发废止通知或进行修订。第十一条本制度由XX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二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学 > 理论/案例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