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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一目的为了鼓励员工及时报告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广大员 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意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山东省 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二、引用标准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 转的意见(国发2011 40号)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 委办2012l号)4、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5、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三、术语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
2、 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 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 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四职责L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并按规定回复举 报人;按月统计事故隐患举报情况,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2、财务部负责举报奖励的落实工作,负责举报受理奖励的发放;五.事故隐患报告L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上报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 处理、答复、统计和报告。2、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利用举报 单的形式向隐患所在班组或部门反馈发现的事故隐患,3、重大、紧急事故隐患应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4、报告 一般采用书
3、面举报单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5、举报内容应 包括事故隐患地点、隐患描述 初步原因分析、措施建议、现场照片、 报告人姓名 报告时间等。6、收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必须立即进行整 改或在24小时内做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举报人可 越级上报。7、及时受理、核实并消除员工所举报的事故隐患。对无法 整改的隐患,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上级报告,确 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8、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拒不受理员工事 故隐患报告,或超出合理时间拖延事故隐患整改时,发现事故隐患的员 工应向安全管理部门举报。六、举报受理和核查L任何员工均有权对非本岗位负责的安全隐患(包 括物的不安
4、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举报。2、 公司事故隐患举报方式通过面谈途径,并将受理举报的方式对外公布。3、举报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企信、面谈和举报箱等方式 举报事故隐患。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 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单 位和地址的举报人,尊重其意愿。4、对举报人借举报为名,故意捏造、 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5、应安排 专人负责受理举报工作。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做到 热情和蔼,耐心细致,正确疏导,认真负责。6、受理举报应当及时记 录,按照相关规定填写举报台账。7、
5、受理面谈举报,应当将举报情况写成笔录,向举报人宣读或者交举 报人阅读,经确认无误后,由举报人签名。8、受理电话举报,应当细 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9、受理书面和电子邮件举报,应及时 拆阅或下载,并认真做好登记。10、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接受举报后,应按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规范 及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IL举报事项经核 实基本属实后,由安全管理部门下发,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到期 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 呈报安全管理部门。12、对于实名举报的事项,经核查确认不属实或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举 报事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1
6、3、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 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泄露举报人相 关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违者将受到严肃 查处。1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压制、打击和报复举报人。 一经查实有打击报复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七.奖励L对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可给予物质奖励。2、获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实名举报;(二) 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安全管理 部门掌握;(四)举报事项被确认属实。3、组织的各类检查所发现的 事故隐患不在本办法奖励范围之内。4、设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基金,奖励资金筹集与使用
7、办法由财务部门 会同安全生产部门制定。5、财务部负责举报奖励基金发放工作。6、安 全生产部负责重特大事故隐患级别及奖励标准核准工作并报上一级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7、对同一举报事项的举报人只奖励一次, 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故隐患的,奖励的对象为首次举报人。多人联名举 报同一举报事项,奖金可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第一署名人书面委 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8、按照“谁受理、谁负责”原则对举报人进行奖 励,奖励标准分为三类:(-)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为IOO元-400元;(二)重大事故隐患举 报奖励标准为500元-2000元;(三 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2000 元-5000元。9、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 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该款项返回奖励基金帐户, 不予保留。10、举报人的奖励不适用安全环保科的工作人员。八.附则L本制度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 制度自2021年04月0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