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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风、光电场(站)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l目的为规范特变电工某某新能源股份总承包公司及其所属电场(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定。1.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发电运营事业部所辖各电场(站)。第二章机构职责2.1 安全生产部部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2 安全生产部部长是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2.3 所辖各电场(站)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负责电场(站)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2.4 电场(站)全面对各值(班)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与考核管理工作。按照特变电工某
2、某新能源股份总承包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加强对各值(班)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实现电场(站)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2.5 各值(班)具体执行本规定中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第三章管理要求3.1 安全目标管理3.1.1 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不发生电站停电事故。不发生误操作事故。不发生计算机监控系统瘫痪事故。不发生责任性一般以上交通事故。不发生一般以上火灾事故。3.1.2 电场(站)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目标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但不能低于规定的要求。控制障碍,不发生
3、轻伤和事故。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障碍。3.1.3 1.3安全目标管控措施制定各级生产人员安全责任制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电场(站)与运维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专(兼)职安全员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专(兼)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例会上通报各值(班)安全目标完成情况;3.2 安全监督管理3.2.1安全生产部实行逐级监督相结合的内部安全监督制度o即安全生产部对各电场(站)进行安全监督,各电场(站)对本场(站)各岗位进行安全监督,必要时安全生产部可越级对各电场(站)有关岗位进行安全监督。3. 2.2各级安全监督部门行使本单位安全监督职能,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
4、4. 2.3各电场(站)设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部、电场(站)、当值人员组成三级安全。5. 3规程、制度6. 3.1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总承包公司公司和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定期开展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宣贯,检查和督导制度的落实。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修订,每年发布一次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清单。7. 3.2规程安全生产部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建立规程审批管理程序,指导各电场(站)的规程管理工作。各电场(站)应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的规程、规定和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编制各类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经事业部、安全生产部
5、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执行。各电场(站)生产现场应保留唯一、有效的规程版本。安全生产部组织各电场(站)每年应对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安全生产部组织各电场(站)每3-5年对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规程的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书面审批程序。3.4安全生产管理例行工作3.4.1安全例会安全生产部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思路,确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的解决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工作,保证各电场(站)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各区域经理、各电场(站)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部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及分析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
6、。会议由安全生产责任人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参加。3.4.2班前会、工前会和班后会班前会:接班(开工)前,值长要结合当班生产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作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作业中的注意事项。班前会:每日生产作业活动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召集作业班成员,详细交代作业程序、危险点、安全注意事项。班后会:值长应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现象,并做好记录。3.4.3安全日活动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持之以恒、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并做好记录。各值(班)安全日活动每月由场(站)长组织召开,各值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的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
7、的文件与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规定和安全事件通报(事故通报、安全简报);总结分析当月、本值班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分析本值班发生的安全事件和不安全现象,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讨论分析,及时解决的问题;每月不少于两次安全日活动,活动由值长主持。内容应切合当前安全生产的实际,有针对性,并做好记录;场(站)长至少每月应参加一次安全活动并检查活动情况;电场(站)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值班的安全日活动,认真检查了解基层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安全生产工作规程以及规程与工作要求的情况,检查、掌握基层安全生产情况、及时
8、给于指导并监督落实整改。安规培训、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周开展,每周至少一次。3.4.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电场(站)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包含: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并应固化程序,实现规范化和闭环管理。安全生产部、各电场(站)在每年年初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结合生产实际,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治理要纳入检修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中,做到方案、责任人、时限、措施、资金“有无落实”。安全生产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落实,按季度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3.4.5月度安全生产会议电场(站)月度安全生产会议按时召开,每月由场(站)长主持召开一
9、次。各值(班)负责人、值(班)安全人员参加。通报电场(站)安全生产指标与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分析发生的安全事件,分析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综合分析电场(站)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采取预防安全事件发生的对策,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监督落实整改。各电场(站)通报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包含设备缺陷的发现与处理情况;“两票三制”与启停机执行情况;电场(站)主要设备检修情况及存在的重大设备缺陷情况;安全事件分析;并运行考核情况;主要工作情况;下月发电量计划与主要工作任务计划等。各值(班)重点通报电场(站)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设备缺陷检修开展情况,主辅设备存在的问题及已采取和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主要
10、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下月的主要工作任务计划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本值班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重点汇报(事件概况、原因分析、已采取和应采取的措施)等。会后由负责电场(站)编写并下发会议纪要。3.4.6发生安全事件后应根据事故调查规程、上级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召开安全事件分析会,从安全生产管理、规章规定、设备缺陷、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等方面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分析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预防控制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杜绝类似安全事故的再度发生。正常情况下的安全生产分析会(如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以及上级下达的工作安排等情况),应
11、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上级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工作安排,检查落实情况,分析为完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督促落实情况。3.5安全生产例行检查3.5.1安全生产例行检查作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有效手段,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检查的内容要具有针对性、突出重点、重视实效,以防止重特大事故、人身伤害事故、误操作事故和交通事故为重点,结合季节、气候特点和生产现场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组织好防汛抗震、防寒防冻、防火防盗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做到各类专业检查与其他日常性安全相结合,提高安全检查的时效性。3.5.2春、秋(冬)季安全检查。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春、秋(冬)季节安全检查的管理规定以及
12、关于开展春、秋(冬)季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与安排进行,认真编制检查提纲,并重点检查规章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设备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3.5.3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如防汛、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交通安全检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专项检查等)。结合季节与工作特点、设备运行状态、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3.5.4节假日与重大活动前的安全生产检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与工作安排,结合生产现场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电和电场(站)的安全、稳定、可靠与经济运行。3
13、.5.5其它日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各值应按照电场(站)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日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认真进行落实整改。3.5.6电场(站)组织进行的安全生产例行检查情况及时在电场(站)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和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认真监督落实整改,并将有关信息有负责安全的电场(站)安全的电场(站)管理人员记录成会议纪要并下发学习。3.6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3.6.1电场(站)依据有关标准对电场(站)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源辨识与安全评估。3.6.2各电场(站)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
14、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申报、备案。3.6.3各电场(站)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加强监控与管理。3.6.4每月上报至PM系统HSE模块的相应条目中。3.7安全事件管理3.7.1各电场(站)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发生轻伤以上人身事故、设备异常以上安全事件、一般以上生产交通事故和其他一些影响安全事件后必须按要求报告安全生产部。3.7.2各电场(站)要认真做好安全事件的经验反馈,建立有效机制,鼓励员工积极报告不安全事件,通过经验反馈和吸取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避免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3.8应急管理3.8.1各电场(站)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各类预
15、案体系和应急预案培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3.8.2发生突发事件,事发电场(站)应立即按照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8.3安全演练每半月开展一次,包含事故预想、反事故演练。3.8.4应制定但不限于以下应急预案:重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防止误操作事故应急预案。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应对典型恶劣气候天气应急预案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电力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电力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电力企业典型现场处置方案高处坠落伤亡事故处置方案触电伤亡事故处置方案火灾伤亡事故处置方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处置方案各类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处置方案人员发生高原反应应急处置方案3.9考核与奖惩3.9.1安全生产部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照成严重后果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处罚。3.9.2安全工作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激励为目的。第四章附则4.1 相关文件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4.2 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部起草并负责解释。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