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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工厂薪资核算作业管理办法工资核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准确核算工资,维护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对象公司所有员工。第三条:权责单位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废止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第二章计件工资平时核算第四条:生产车间应在每周六将本周各工序完工的计件工资按班组汇总编制本周计件工资表,随同下工序已确认的生产指令单移交成本会计助理。第五条:计件工资表在移交成本会计助理前,应先得到各班组签字确认,并经生产车间各级领导审核确认。第六条:成本会计助理按已审批工价认真、详细核对计件工资,发现错误应及时通知生产车间进行更
2、正,于每周一与生产车间确认。第七条:成本会计助理应同时登记计件工资登记表,按生产单号连续登记,避免重复计算工价。第八条:对于新产品工价的制订,研发部应在下达生产指令单前制订并报批。第九条:在每月5日前生产车间应将各工序完工的计件工资按班组汇总编制本月计件工资表,随同下工序已确认的生产指令单移交成本会计助理。第十条:成本会计助理应在每月10日前核对清楚,按每个班组计件工资表附生产指令单装订成册并报送总帐会计。第三章计时工资资料报送第十一条:每月3日前人力行政部将审批过的计时工资标准报送财务部。第十二条:在每月4日前将考勤记录、是否享受满勤奖、应扣的水电费、餐费及时公布出去。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及
3、时查对个人的数据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在5日(含)前及时到人力行政部蛰询、核对。如未到人力行政部咨询,如有错误也由本人承担责任。第十四条:人力行政部应在5日(含)前答复员工,并做出相应处理。第十五条:人力行政部应在6日(含)前将工资核算资料报送财务部。1.考勤资料:考勤记录汇总表及各员工考勤记录明细表。在考勤记录汇总表中应注明各员工实际上班天数、公休天数、节假日天数、请假天数、迟到分钟数及次数、计薪天数。生产计件工人另有计时工资的,人力行政部也应在考勤记录汇总表中注明清楚并随附已审批计时工资申请表。计件工人的计时工资申请表应在发生前由车间课长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申请,按公司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方
4、可安排。如果有员工工伤,能享受工伤工资的,人力行政部也得在考勤记录汇总表中注明清楚。2、奖惩资料:奖惩记录汇总表及奖惩记录明细表。3、入职员工表4、离职员工表5、其他补贴汇总表及附件。其他补贴包括话费补贴、保安夜宵补贴等。6、其他扣款汇总表及附件。其他扣款包括电费、伙食费等项目。7、其他与工资有关的资料。第十六条:绩效考核表,各部门应在每月12日前(含)报送财务部。第十七条:出纳应在每月10日前提供员工借款扣款汇总表。第四章工资核算方法第十八条:实际计薪天数的确定。1、每月某员工计薪天数是当月实际天数扣除该员工公休天数(也就是公司给予该员工的一个月休息天数)。节假日天数应包含在计薪天数中。2、
5、员工因公司原因在公休日或节假日上班,原则上应由该部门负责人安排调休,实际因工作原因无法在三个月内无法调休的,由该部门负责人申请给予核算加班工资。3、某员工的计薪天数=该员工实际上班天数十节假日天数十调休天数(指以前月份加班而在当月调休的天数)4、工伤工资按工资的30%发放。第十九条:计时工资核算公式为:某员工的计时工资二月工资/计薪天数*该员工的实际计薪天数第二十条: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要享受保低工资,要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即该员工当月必须每天打卡且当月休息不得超过两天(含)0第二十一条: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因公司需要安排计时工作的工资,以保底工资为月工资,具体核算方式与计时工资相同。第五章工资的
6、核算第二十二条:总帐会计在收到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资料时应及时准确核算工资,应扣的费用、罚款、借款要及时扣减。各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营销客户经理的销售提成也应包含在工资中。第二十三条:工资核算资料未及时报送,总帐会计应及时跟催。如相关人员还是未能配合,总帐会计应及时上报财务负责人。第二十四条:总帐会计应在每月15日核算完工资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总帐会计在报送工资表应将原始资料按类别汇总后一并报送。第二十五条:财务负责人应认真进行审核,如有发现错误应退还总帐会计进行更改后再次审核,直至审核准确后签字确认。在每月18日前审核完毕报总经理审批。第二十六条:总经理应在每月20日前审批,退还财务部。第六章工
7、资发放第二十七条:总帐会计应在每月21日前(含)应编制工资发放表,明确每位员工工资银行代发金额、现金代发金额的准确数据,用电子档报财务负责人审核。第二十八条:财务负责人根据销售发票开具情况,确认银行代发金额、现金代发金额是否合理。如不合理,要求总帐会计更改,直到合理。但最迟应在每月24日前(含)审核完毕。第二十九条:总帐会计在确认金额后,将工资发放表发给出纳。财务负责人先在每月28日向公司申请工资发放资金。第三十条:出纳在资金到位情况下,应保证在每月最后一天将工资发放出去。第七章奖惩规定第三十一条:以上有明确时间要求的项目,经办人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按照公司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第三十二条:以上工作有涉及数据的,数据有错误的对经办人、直接领导人、部门负责人按照公司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部门负责人各承担10%的经济损失。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财务制订,财务部有权根据公司情况的变化对本制度做相应修订,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第三十四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计件人员当月没享受报底的,可不按考勤制度扣款,享受保底的月份,按公司考勤制度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