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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080CCSA20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XXXX-XXXX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南Guidetotheconstructionofcreditcomplianceofbusinessentities(征求意见稿)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XXXX -XX-XX 发布XXXX-XX-XX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本
2、文件主要起草人:.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南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经营主体的基本要求、信用合规具体内容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经营主体的信用合规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经营主体businessentities在省行政区域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信用合规creditComPlianCe经营主体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其全部信用合规义务得以履行。信用合规建设constructionofcreditComPlianCe经营主体以有效防控信用违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信用合规建设为导向,主要包括:建立信用合规制度,落实
3、信用合规内容,完善信用合规管理,培育信用合规文化等。经营主体信用信息creditinformationofbusinessentities包括经营主体基础信息、年报信息、抽查检查信息、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不实承诺信息、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等。4基本要求41制度4.1.1 应建立健全信用合规管理制度,构建分级分类的信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明确总体目标、合规内容、合规管理等。4.1.2 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等变化情况,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4.1.3 9人员4.2.1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财务、销售等部门为成员的信用合规管
4、理工作小组,建立协调合作机制。4.2.2应配备信用合规管理员,并履行以下职责:a)掌握信用合规管理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b)接受行政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c)负责经营主体信用合规管理;d)开展信用违规风险识别、预警、评估和应对处置;e)推动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4.2.3大中型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专职信用合规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44信用文化建设4.3.1应将诚实守信理念融入到企业经营中,构建诚信文化并贯穿于企业文化建设的始终,确立信用至上理念。4.3.2应加强信用合规宣传教育,培养全员守法诚信、合规经营意识,引导员工诚实守信,制定员工信用准则,建
5、立员工守信激励制度。4.3.3应建立常态化信用合规培育机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信用专业人员培养,将信用合规管理作为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新入职人员必修内容,培养信用合规管理专业化队伍。4. 3.4应倡导和培育良好的信用合规文化,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树立守信典范,营造守信的良好氛围。5信用合规E1具体内容5.1.1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等行政事项时应提交真实材料,对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5.1.2企业应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之规定,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5.
6、1.3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报送、公示年报。5.1.4企业应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之规定,自应当公示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5.1.5应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5.1.6应按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经营主体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关链接标识。5.1.7应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生变化时,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5.1.
7、8应遵守各行业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做到主体资格合规、业务经营合规、制度管理合规、场所要求合规、从业人员合规等。5.1.9应严格防范严重违法失信行为。59管理要求5. 2.1职责5. 2,1.1应将信用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5. 2.1.2应按照“管业务就需管信用,管经营就需管信用”要求,将信用合规职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5. 2,1.3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对信用合规负总责,信用合规管理员履行以下识别、评估和监测信用违规风险的职责: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经营异常状态)的风险:b)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行政处罚的风险;c)列入严重失信
8、主体名单的风险;d)不实承诺信息的风险;e)其他信用违规风险。5 .2.1.4应全面梳理、查找信用违规风险点,分析、评估信用违规风险,及时预警和化解信用风险。6 .2.2机制5. 2.2.1应建立信用违规风险识别机制,建立并定期更新信用合规数据库,对信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分析,准确识别信用违规风险点。5. 2,2.2应建立信用违规风险预警机制,就典型性、普遍性或者可能产生的信用违规风险,对相关业务部门发出预警信息,告知相关负责人员提前介入。5. 2.2.3应建立信用违规风险评估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等变化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对信用违规风险进行研判,预估可能产生的
9、风险等级,并根据不同风险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5. 2.2.4应建立信用违规风险处置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整改。对未产生失信影响的,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等,堵塞管理漏洞;对已产生失信影响的,实行快速处置、分类处置,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尽快消除不良影响。5. 2.2.5应建立信用违规风险报告制度和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报告信用违规风险。5. 2.3信用修复5. 2.3.1应及时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信用。有下列失信信息,经营主体应申请信用修复:a)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信息;b)行政处罚信息;c)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d)不实承诺信息;e)抽查检查信息。5. 2
10、.3.2应按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要求和程序,申请修复由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认定的失信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5. 2,3.3应按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和程序,申请修复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失信信息,包括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行政处罚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其他失信信息。5. 2.3.4应按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修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不实承诺信息和抽查有关结果信息。5. 2.3.5应按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之规定或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信用信息修复。5. 2.3.6由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的经营主体,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申请信用修复。5. 2.3.7由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认定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经营主体,应向认定单位申请信用修复。5.2,3.8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失信信息的经营主体,应向登记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