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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为保障学校依法管理学生,维护学校公共利益的权力;为保障教师教育学生,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权力和权利;为维护学生各项合法权益不受教师可能的违法与侵权行为,尤其是不受教师可能的违法和侵权的针对学生的惩戒行为的伤害;为有利于调整师生关系,促进平等的师生关系的建立,特制订本制度:一、惩戒对象(一)惩戒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为学生的特定越轨行为。惩戒的对象只能是学生的特定越轨行为,而不能是学生个人或其身体、心灵。惩戒的目的在于促进合规范行为的产生,是为教育学生,因此,“对事不对人”是一条基本原则。(二)学生越轨行为是指学生偏离社会规范的行为,在学校中是指学生的行为规范、班
2、规校规等,这些规范传达着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和规范性的要求。(三)学生在校内的越轨行为的类别1.影响教育活动正常秩序的行为。(1)携带危险品入校。危险品主要包括管制刀具、鞭炮、弹弓、毒品、烟酒、足以伤人的玩具枪支和各种液体、使人惊骇的面具和昆虫等,未经教师允许携带各种动物和有对人体导致伤害的植物,未经教师允许携带和穿着溜冰鞋或滑板,穿着或者携带有暴力或者色情服装、携带含有暴力和色情内容的器具或图书、音像资料。(2)扰乱正常课堂秩序,如喧哗、打闹、发出怪异声响、起哄、严重坐姿不正等。(3)打架和斗殴,并导致后果的。(4)侮辱教师和同学的言行,情节严重的。(5)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散布宗教迷
3、信;传播恐慌性言论;恶意诽谤他人。(6)破坏学校公共设施,导致学校财产受损的。(7)传播他人隐私,导致伤害的。(8)因不遵守公共秩序而导致他人伤害的。(9)异性间有伤风化的言行。(10)怂恿他人影响正常教育活动秩序;不配合学校和教师对越轨行为实施调查或者做伪证的。2.个人的低价值行为(1)上课不专心。(2)不做或者抄袭作业。(3)迟到或旷课、逃学。(4)考试作弊。(5)严重撒谎,瞒骗家长和老师。(6)吸烟、喝酒。(7)无辜不参加学校和教师指定的教育活动。(四)确定惩戒对象的其前提是,该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规范,而且造成了或可能造成一定的不良教育影响,不惩戒就无法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就不能保证
4、学生个体的教育利益及健康发展。在判定学生越轨行为时,应参照如下要件:1.该行为已经违反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定。2 .该行为已经导致一定的破坏性。3 该行为属于学生本人自身过错与过失。4 .越轨行为系学生个体所为,而越轨者有能力控制其行为的发生与发展。惩戒对象的构成必须满足上述四个要件,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惩戒权才有行使的必要。二、惩戒的形式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越轨行为作出惩戒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选择的惩戒方式如下:1.言语责备。指直接用语言对学生进行批评,是惩戒行为中最轻微的一种。5 .隔离措施。将学生从其扰乱背景中分离出来以控制学生的行为。如让学生坐到教室的一个固定角落或窗口听课
5、。被隔离的学生不应被剥夺受教育权,且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6 .剥夺某种特权。被剥夺的特权必须是学校正常教学活动之外的,与学生受教育权无直接联系的权利。7 .没收。没收与越轨行为有特定关系的物品,没收是暂时的,应在短期内归还学生或家长。8 .留校。放学后将学生扣留在学校一段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小时,并以不影响学生正常用餐为前提。9 .警告。较严重的责备方式,属于全校范围内的惩戒批评方式。10 记入学生档案的处分。越轨行为严重时的惩戒方式,以造成学生日后进入社会的实质性障碍。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11 停学和停课。将学生排除于学校教育活动之外的一种惩戒手段。停课半天以上,一天以内,须经学部或者学段主管批准。停课一天以上,三天以内,批准权在分管校长。三天以上的则应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教师有权实施15项惩戒形式,学校有权实施6-8项惩戒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