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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民政局关于建设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方案为高质量完成全区建设1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2023年,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的方式,在XX区建设1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全区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达到5个,占全区乡镇(街道)总数的45.5%,其中街道4个,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XX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地点位于XX镇XX社区,建筑面积XX平方米,使用面积XX平方米,设置护理型床位XX张,用房性质公有,建设方式为改扩建。二、实施原则(一)充分考虑服务数量。按照“科学规划,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规划布局,充分考虑老年人口
2、数量和服务需求,优先在老年人口数量较多的乡镇规划建设,实现服务效益最大化。(二)整合利用闲置资源。坚持以改扩建为主,充分发掘现有社会资源,采取改造提升空置养老设施、闲置公共用房等方式解决场地问题,最大限度做到资源整合、高效利用。(三)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坚持需求导向,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由乡镇申报建设需求,区民政局审核把关,市民政局审核评估,省民政厅综合评定后确定年度建设任务。三、建设标准(一)面积要求。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平方米。统一使用“幸福XX银龄驿站”标识,统一命名为“XX区*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二(二)基本功能。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应具备以下功能:1.有日
3、托、全托床位。设置护理型床位不少于10张,为有短期入住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托、全托等照料护理服务。2 .有供餐助餐设施。配建和服务对象相匹配的厨房和餐厅,为在中心活动的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3 .有休闲活动场所。配建活动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休闲活动、文体娱乐服务。4 ,有医疗康复区域。与辖区内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能力评估、康复理疗、慢病诊疗、术后康复护理等服务。5 ,有上门服务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能力,保障在中心内活动的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同时,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急、助购、助浴、助安等服务。四、运营管理(一)运
4、营主体。支持通过公建民营、公办民助、委托运营等方式,招标或委托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第三方运营管理。(二)监管责任。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监管主体为区民政局和乡镇政府,重点对内部管理、安全生产、作用发挥、资产运转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要建立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资产台账、明确产权归属、加强委托运营合同执行情况监管,运营方需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运营服务及消防、食品、设备等安全管理情况。(三)服务收费。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应坚持公益属性,提供微利服务,对供餐、送餐、上门服务等服务项目确定合理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审核后对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在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四)运营补贴。省、市、区三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给予运营补贴,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可持续发展。五、资金安排省、市、区三级对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补助万元,按照5:2:3的比例进行分担。省级财政每个补助125万元,市级财政每个补助50万元,区财政每个补助7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设施配套。六、实施步骤(一)筹划准备阶段(2月底前)。区民政局确定项目选址,制定实施方案,靠实各方责任。(二)组织实施阶段(39月)。XX镇按照建设标准和任务要求,完成项目设计、审查备案、资金配套、招投标、项目施工等工作。(三)评估验收总结阶段(10月底前)。区民
6、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估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实地验收、综合评估等方式,对项目建设质量、设施配套、服务功能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四)项目运营阶段(11-12月)。区民政局指导督促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投入运营、开展服务、查漏补缺、提升完善相关工作,组织岗前培训。同时,XX镇认真梳理项目建设工作,形成总结报告,12月10日前报送区民政局。七、责任主体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实施单位:XX镇人民政府八、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九、保障措施(一)明确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项目计划安排、政策指导和督查协调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所
7、需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负责指导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做好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区卫健局负责指导做好项目医养结合相关工作。乡镇政府负责项目建设工作。(二)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好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杜绝专项资金滞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严把工程质量。项目建设中,要按照工程质量建设有关要求,督促施工方严格把控原材料、施工、设施设备等质量。项目验收中,对建筑主体、适老化设施、消防、食品等配套设施设备质量评估把关,确保建设标准符合各方面要求。(四)强化主体责任。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协助民政部门督导检查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协调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