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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理科总体工作制度1、病理科的主要临床任务是通过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细胞病理学检查和尸体剖检等作出疾病的病理学诊断。同时,还要开展教学、培训病理医师和科研等项工作。病理学诊断是病理医师应用病理学知识、有关技术和个人专业实践经验,对送检的患者标本进行病理学检查,结合有关临床资料,通过分析、综合后,做出的关于该标本病理变化性质的判断和具体疾病的诊断。病理学诊断为临床医师确定疾病诊断、制定治疗方案、评估疾病预后和总结诊治疾病经验等提供重要的和决定性的依据。2、所有活体组织标本应及时用固定液固定,注明科别及病员姓名,连同申请单及时送病理科。送检脏器和较大的标本,不要切开和翻转,对较小病灶加以标记。做快
2、速冰冻切片时,一般应在前一日与病理科联系。凡各科室需检癌细胞的分泌物、穿刺标本必须新鲜,取材后立即送交病理科。盛检癌细胞标本的用具必须干净,以免污染,混淆诊断。3、病理学诊断报告书是关于疾病诊断的重要医学文书,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还具有法律意义。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应由具有执业注册资格的主治医师及其以上资质的病理医师签发。4、病理学检查申请单是临床医师向病理医师传递关于患者的主要临床信息、诊断意向和就具体病例对病理学检查提出的某些特殊要求,为进行病理学检查和病理学诊断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或依据。因此,该申请单是疾病诊治过程中的有效医学文书,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应由主管患者的临床医师逐项认真填写并签名。5、
3、临床医师应保证送检标本与相应的病理学检查申请单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所送检标本应具有病变代表性和可检查性,并应是标本的全部。6、病理科医、技人员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国家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一病理学分册的有关要求,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7、病理科要加强科室建设,不断完善科室管理制度并实施有效的质量监控。病理科医、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8、病理医师应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一病理学分册有关的病理诊断操作规程,及时对标本进行检查和发出准确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认真对待临床医师就病理学诊断提出的咨询。9、病理科技术人员应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一病理学分册有关的技术操作规程,提供合格的病理学常规染色、特殊染色片和可靠的其他相关检测结果,并确保经过技术流程处理的检材真实无误。10、病理切片编号应长期保存。有价值的病理标本要妥善保管。活检大体标本一般保存半月O尸检大体标本一般保存数年,组织切片和蜡片以及有科研、教学价值的标本均应分类整理,长期保存。活体组织检查应于三日内发出报告,快速或冰冻切片1小时内报告,均应留副页存档。院内借片需办理登记手续,院外借片需凭本人或家属身份证到医务科办理批准手续后可借出。尸检按照解剖尸体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