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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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1.040.03CCSA12B31方标准DB31/TXXXXXXXX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规范SpecificationforonlinehandlingofgovernmentServiceitems(征求意见稿)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XXXX-XX-XX 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Ill1范围42规范性引用文件43术语和定义44单个事项网上办理44. 1基本要求44.2 办理流程44.3 身份核验54.4 网上填报54.5 网上申请64.6 网上受理64.7 网上审查与决定64.8 制证和送达74.9 归档75集成服务事项网上办理75

2、. 1基本要求75.2 办理流程75.3 身份核验75.4 一口申请75.5 一口受理85.6 一网办理85.7 一口发证85.8 归档86增值服务86. 1咨询帮办86.2 提前服务96.3 “两个免于提交”96.4 前后置事项关联提醒96.5 办理进度查询提醒96.6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97支撑保障97. 1办理平台97.2 电子档案107.3 电子证照107.4 电子证照库107.5 电子签名107.6 电子支付107.7 办件库107.8 数据流转10附录A(规范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流程12附录B(资料性)受理通知书示例14附录C(资料性)不予受理决定书示例15附录D(资料性)特

3、别程序告知书示例16附录E(资料性)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示例17附录F(资料性)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示例18参考文献19图1单个事项网上办理数据流转图10图2集成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数据流转图11图A.1政务服务单个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图12图A.2政务服务集成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图13图B.1受理通知书的示例14图C.1不予受理决定书示例15图D.1特别程序告知书示例16图E.1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示例17图F.1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示例18,1Z,I刖百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

4、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本文件主要起草人:XXX、XXX、XXX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单个事项网上办理、集成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增值服务、支撑保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规范上海市各行政机关开展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工作,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木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

5、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A/T85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DB31/T1152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集成服务integrationservices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信息共享、流程再造等手段,将相关单个事项集成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从而实现“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3.2全程网办fullonlineservice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通过网上办理系统等实现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理”。3.3“两个免于提交“twoexemp

6、tionsfromsubmission在本市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4单个事项网上办理4.1基本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应向“一网通办”集中进驻,建立衔接有序、协同联动、信息共享、实时监督和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机制。单个事项网上办理流程见附录A的图A.1。4.3身份核验4.3.1本人办理4.3.1.1申请人应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完成实名认证,通过使用生物识别认证、数字证书认证、信息关联认证等方式进行身份识别,识别成功、确认为本人办理后,方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4.3.1.2企业、农民专业

7、合作社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子营业执照、法人一证通)进行实名认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可通过法人一证通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完成实名认证。4.3.2委托办理4.3.2.1自然人委托办理应提供自然人网上授权委托办理服务,授权验证通过后被授权人方可办理个人事项。a)可通过人脸识别认证等手段在线授权,成功后被委托人可代为办理相关事项。b)可通过系统上传已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电子文件并在线加盖电子签章(名),经审核成功后,被授权人可代为办理相关事项。4. 3.2.2法人委托办理应提供法人网上授权委托办理服务,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法人一证通等在线授权,授权验证通过

8、后被授权人方可办理法人事项。4.4网上填报4.4.1申请表单填报申请表单应在线填写,不得要求申请人另外上传申请表单复印件。可提供电子表单智能填写服务,通过预录常用字段、复用证照、OCR提取和数据校验等方式优化填表模式,采取线上直接填表或推动表单基本信息自动填入、业务信息选择生成,由申请人“填表”转变为“补表”。4.4.2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分为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和其他材料三类。a)申请人应上传自备材料及其他材料。对于实施告知承诺的事项,办理平台应提供在线“告知承诺”格式化文书签订功能,代替实施告知承诺事项原有应提交的相关材料。b)政府部门核发材料中可通过系统共享获取的,应实现通过调用电子

9、证照、数据电子凭证和行政协助、电子材料共享复用等方式填报,原则上无需申请人提供;对于数据无法调用的,可扫描上传。对确需原件回收的,应明确收件地址。4. 4.3材料上传系统应为申请人上传材料开通上传通道及电子签章功能,并提供多种材料上传方式,如文档在线上传、拍照上传等。a)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应提前明确申请材料格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格式、复印件大小、是否需要电子签章等。b)在线上传材料时,应对文件格式、大小(最大值)等作出明确要求,对于文件大小超过系统可接受最大值时,系统应作出相应提示。c)拍照上传时,系统应明确说明照片要求,提供相应操作说明,并对申请人所拍资料进行智能化整合,形成符合办事要求的

10、文件。d)申请信息提交时,系统应在提交前作出提交确认的提示,申请人点击“确认(提交)”后方可提交相关信息。e)影视等大容量资料通过邮寄等方式线下提交。f)材料上传之后,应给予上传结果提示或通知。上传成功,应明确告知,并提示进入下一环节;上传不成功,明确告知上传失败原因及解决办法。4.5网上申请4.5.1网上提交申请主体在线提交申请表单及材料之后,系统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在线自动校验。校验成功后方可成功提交,应予以明确提示,并告知进入受理环节。校验不成功则不能提交,应予以相应提示,并告知失败原因及解决方法。申请提交成功后,应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将申请数据自动提交至事项所属业务系统,无需二次人工录入

11、。4.5.2材料在线自动校验应提前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审查要点。系统应根据既定的审查要点,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有效性验证,确保信息准确、规范,符合受理要求,并告知校验结果。4.6网上受理4.6.1业务系统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后,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应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4.6.2申请受理后,应由系统出具加盖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H期的“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具体形式和内容参照附录B相关要求执行。4.6.3申请的业务事项依法不属于受理实施机构的职权范围,受理实施机构应向申请人在线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

12、利。不受理通知书具体形式和内容参照附录C相关要求执行。4.6.4申请的业务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通过行政审批,受理实施机构应告知申请人在线撤销申请。1.1 6.5网上补正。收到申请材料之后,若需修改、补齐材料,应进入补正环节。a)应在收件时间起五日内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b)应以短信、电话、移动端、PC端等多渠道通知申请人进行材料补正。c)通过网上补正接口上传需补正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申请。d)补正完成后,应转入审查与决定环节,并告知申请人。e)申请主体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4.7 网上审查与决定政务服务

13、实施机构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应当依法作出审核通过的决定,并参照附件X的形式和内容在线出具“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依法作出不予通过决定的,参照附件X的形式和内容在线出具“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a)即办件,在工作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应在当日作出审查决定;在非工作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应在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b)如事项审批办理涉及特别程序(招标、拍卖、考试、检验、检测、检疫、听证等),应事先分别明确各特别程序的起止时间,并通过特别程序告知文书线上反馈告知申

14、请人。特别程序告知文书具体形式和内容参照附录D相关要求执行。4.8 制证和送达4.8.1 应对审批通过的申请及时制作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等审批结果,并将相关电子证照、批文通过办理平台电子送达至申请人。4.8.2 审批结果应实时发送并提供在线下载功能;对于申请人自行提出获取纸质结果的,应提供窗口领取、快递寄送、自助柜取件等获取渠道。4.8.3 对办理结果需归集入电子证照库的申请,应在电子证照送达后对申请人进行短信提醒。申请人通过“随申办”等渠道查验通过后启动归集,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参照本市电子证照异议处理方式在线提出反馈。4.9 归档4.9.1 事项办理中,应实时保存材料信息,做到办理全过程留痕;

15、办理完成后,应实现“一键归档”,将办事全过程的相关信息、相关材料、办理结果等统一归档。4.9.2事项办理过程中已通过审查的相关材料应归档至电子材料库。4.9.3事项办理结果(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等)应归档至电子证照库、数据库。5集成服务事项网上办理5.1 基本要求集成服务实施牵头部门或申请所在区应开设集成服务线上专栏办事入口,申请人通过统一入口进入,统一受理。5.2 办理流程集成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流程见附录A的图A.2。5.3 身份核验集成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身份核验参照4.3执行。5.4 一口申请5.4.1应根据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内容、已获取证照等不同情况,实施智能导引,为申请人提供集成服务一次性精准告知服务。5.4.2集成服务牵头实施机构应针对各事项另行设计申请表格,申请人通过一张表进行申请,不另外填写其余事项申请表。5.4.3集成服务牵头实施机构应针对各事项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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