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二建管[2014]13号-会议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二建管[2014]13号-会议管理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三r三重二建管(2014)13号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公司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会议指工作会(包党、政、工、团工作会)、安全、生产管理会、资金管理会等各部门牵头组织的综合性、专题性会议。第四条会议的管理部门为公司办公室,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承办或召集部门安排。第二章会议安排第五条公司及各部门召开会议应遵循:精简、高效、务实、节约的原则。第六条会议确定后,会议召集部门将会议名称、开会时间及参
2、会人员报送公司办公室列入会议计划,由公司办公室统筹安排开会地点,并统一发送会议通知。第七条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日期、地点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1-2天报送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并及时通知参会人员。第八条应坚持部门会议服从公司会议,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第三章会议管理第九条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布置会场、做好报到签到等工作。第十条按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会议安排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和归档工作。第四章会议精神的传达和执行第十一条会上形成决议或决定事项需要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或全体职工知晓的,由会议组织部门编制会议纪要,经与
3、会主要领导审阅后,及时发放、传达、执行。第十二条会上安排的工作,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进行督力、,将完成情况报相关领导;连续性会议在下次会议上对上次会议安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会上安排工作未完成,督办执行不力,对督办、执行人员或单位分别给予一定经济处罚。第五章会议纪律第十三条与会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一)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提前到达会议现场。不得缺席、迟到、早退,由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若有紧急事宜应提前向组织召开会议的领导请假,不请假按缺席处理;迟到超过15分钟按缺席处理。(二)会议进行中,不得随意进出会场,没有经得会议组织领导允许中途不得退会,否则按缺席处理。(三)所有参会人员在开会
4、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或震动状态,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四)会议结束后,会议召集部门对会议违纪人员开具会议违纪处罚通知单(附件二)。第五章会议违纪处罚第十四条与会人员违反会议纪律,做如下处罚:(一)会上安排工作未完成,督办执行不力,给予督办、执行人员50-200元经济处罚;单位执行不力,给予200-500元经济处罚。(二)迟到、早退者罚款50元;无故缺席者罚款200元。(三)由会议召集部门做好会议违纪处罚记录(附件一),报会议主持领导审核同意后,开具会议违纪处罚通知单(附件二),通知违纪人员到公司财务管理部缴纳罚款。(四)未按时间要求缴纳罚款的,由会议召集部门将处罚通知单交公司财务管理部,在违纪职工绩效工资或单位绩效中双倍扣除,管理输出项目在工程款中双倍扣除。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实行。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2014年7月1日附件一:会议违纪处罚记录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被处罚人姓名/部门处罚内容/违反次数处罚金额会议主持(领导/记录人签字)附件二:会议违纪处罚通知单受处罚部门/人员处罚原因处罚金额缴款时限备注注:会议违纪人员到财务部缴纳罚款,收款人签字认可后,将缴款凭据交回开具罚单的部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