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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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行政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生效日期:2023年5月17日修订日期:2023年5月21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医疗卫生政策,认真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XX医学院行政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XX省卫生厅工作规则,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一、议事决策范围1.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讨论贯彻措施。2 .组织实施由医院党委会讨论通过的医院行政事务的重大决策,研究审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3 .研究医院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办法、教学工作安排。4 .研究审定医疗、教学改革、科技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医疗卫生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工作;研究

2、审定医疗、教学、科研和医疗卫生及社会服务计划;研究审定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评估医疗、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5 .研究落实以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医德医风、师德师风建设管理体制,积极推进职业道德、“三育人”、卫生行风建设工作。6 .讨论拟提交医院党委会决定的议题,审议向上级行政部门报送的重要材料和其他重要事项。7 .协调部署全院性的行政工作,听取行政各职能部门(科室)的重要工作汇报,部署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8 .研究决定医院日常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交流信息、协调工作。9 .讨论决定医院一般行政工作人员(党群部门除外)的内部工作调整、进修学习及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的行政奖惩

3、。10 .讨论决定医院职工(含院内聘用人员)的调动、招聘、辞聘等工作,讨论决定推荐晋升和聘任初级职称人员,医院副科级、副高职称以下干部(职工)的退休问题,审定行政决定的奖惩。IL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大额资金使用和基建项目。讨论决定预算外资金(5万元至20万元)的使用,5万元至20万元的经费开支及集体福利等事项。12 .讨论审定由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行政发布的规章制度。13 .研究院长认为需要讨论决定的其它问题。二、院务会制度1.院务会一般每2周召开1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由院长或院长委托的院领导召集并主持。院领导、工会主席为会议成员,院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与议题有关的人员出席会议,

4、在与其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退席。2 .提交院务会讨论决定的事项,除紧急情况外,有关部门必须提出具体意见,涉及其他部门的内容需会前沟通协调,达到共识后经分管院领导审查同意报送院长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不受理未经分管院领导审查的议题。3 .各部门提交院务会研究的议题,一般要提前2天报院长办公室,规章制度类需提前一周报。院长办公室负责对议题进行筛选,报经院长或院长委托的院领导审阅确定后,列入会议议程。会议原则上不增加临时议题。4 .院务会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2天由院长办公室印发议题单附会议相关材料通知与会领导,同时按议题次序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会。5 .院务会必须有半数以上会议成员到场才能举

5、行。讨论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成员到场方可举行。6 .院务会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院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为提高会议效率和工作质量,每位出席会议的成员都要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畅所欲言,最后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形成决议。7 .提交院务会进行决策的重大问题,申报部门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相关问题应提出2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上会的所有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职工的意见,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院务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方可对重大问题形成决议。如有重大分歧,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形成共识后,再作决定。8 .院长办公

6、室负责院务会会务工作。会议记录员由院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或秘书担任,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与整理归档工作。凡需科室出席或列席的会议,均应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如因故不能参加须事先向院长办公室说明情况并由副职参加。院务会讨论的具体情况以及会议决定的问题未经批准公开时,出席及列席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三、决议的执行1.院务会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院领导按照分工组织实施,每位院领导要切实履行分管工作职责。对于职责范围外的工作应关心和支持,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2 .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在执行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复议,经院长同意后方可在院务会上复议。在未重新作出决定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集体所作出的决议、决定。3 .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文件,凡需传达的,及时传达到规定范围。需抄告有关部门执行的,院长办公室必须在会后3日内下达有关部门。4 .院长办公室应加强会议决议、决定的督查和信息反馈工作,在每次会议前报告上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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