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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继续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强化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和依法行医意识,规范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完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效能和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全区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二、工作重点(一)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工作机制;(二)落实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三)加强医疗机构和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工作安排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22年6月)为机构自查阶段。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行依
2、法执业及医疗广告的发布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近两年内本单位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生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行为(如医疗责任事故、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务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等情况进行梳理;自查及梳理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上报我局;医师注册后有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情形,医疗机构应在三十日内报告我局;同时,我局将与辖区各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第二阶段(2022年7-8月)为监督检查阶段。区卫生监督所要对辖区内中小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医疗广告发布行为进行分级监管,不符合基本标准的医疗机构要重新申请注册(降格)。第三阶段(2022年9月一10月)为整改
3、落实阶段。我局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措施,并对医疗机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医务人员进行约谈;对两年内发生的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等严重违反执业医师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对医师注册后有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情形的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做到记分管理与年度校验相结合,并对检查情况、违法违规处罚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情况进行通报。第四阶段(2022年11月)为总结阶段。各分所及时总结整理此次行动的相关活动资料,于11月5日前将活动过程性材料及报表上报区卫生监督所。联系人:联系电话: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对“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区卫生监督所和医疗机构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自查和监督检查,确保“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的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二)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长效监管机制。区卫生监督所作为我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具体记分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记分情况,整顿不符合相应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依法行医意识,依法诚信执业,树立良好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