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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中心透析液和透析用水的质量监测制度1.每年每台机器应至少进行一次透析液的细菌和内毒素检测。透析用水和透析液培养方法参照YY0572-2-2015标准规范执行,可选择胰化蛋白脓葡萄糖培养基(TGEA)、R2A营养琼脂培养基或其他确认能提供相同结果的培养基,不能使用血琼脂培养基和巧克力琼脂培养基。推荐1723。C的培养温度和7天的培养时间。2,应使用宣试剂法测定内毒素,或其他确认能提供相同结果的检测方法。3 .每月进行一次细菌检测,细菌数量WlOoCFU/ml;细菌数量250CFUml应进行干预。4 .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内毒素检测,透析用水内毒素0.25EUml,透析液内毒素W0.5EUml;超过最大允许水平的50%应进行干预。5 .透析用水的细菌或内毒素水平达到干预水平,应对水处理系统进行消毒;透析用水的细菌和内毒素水平合格,而透析液的细菌或内毒素水平超标,应对所有同型号透析机进行透析液细菌和内毒素检测,并校验透析机消毒程序。对于不符合或达到干预标准的水处理系统和/或透析机,必须重新消毒且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