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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师德考核评价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弘扬师德,提高师能,激发广大教职员的工作热情,提高教育教学的效率,提升学校精细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评价激励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内容及中小学教师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6条(见附件)等禁行性规定执行情况。通过教师互评、考核小组评议、学生及家长评议等方式对品德修养进行定性考核;从教学能力、学生素质和教研水平等方面对专业能力进行定量考核;从出勤、工作量等方面对
2、工作表现进行定量考核;从全员育人、家校合育、学情会商、学科育人等方面对立德树人进行定量考核;从自主学习、参加培训、学术水平等方面对终身学习进行定量考核;从有偿补习、推销教辅等方面对廉洁从教进行定性考核。三、考核程序1.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学校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2 .成立以各中心主任、副主任,级部主任,家委会代表、骨干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3 .每学年进行两次集中考核。学期末,学校根据考核内容对教职工进行评议、考核。4 .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分教学人员和教辅人员两类组织考核。5 .考核公示。教师考核结果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结果记入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四、考核计分办
3、法教学人员、教辅人员按以下办法分别计分。教学人员:考核小组评议占60%,(级部)民主评议占25%,学生、家长评议占10%,师德学习等其他情况占5%。教辅人员:考核小组评议占60%,(级部)民主评议占15%,各中心评议占20%,师德学习等其他情况占5%。(一)教学人员考核1 .级部教职工民主评议(25%)各级部组织教职工从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方面在学期末互相评议表现情况。按照优秀(95-100)分、较好(94-80)分、一般(79分及以下)三个系列打分,满分为100分,最后按25%折分。2 .考核小组评议(60%)考核小组从政治思想、爱
4、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终身学习、廉洁从教、获得荣誉等方面在学期末组织考核小组成员集中评议考核教师日常表现情况。按照优秀(95-100)分、较好(94-80)分、一般(79分及以下)三个系列打分,满分为100分,最后按60%折分。3 .家长、学生评议(10%)由学校统一时间采取对学生及家长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分别按照任教的班级根据有效票计算满意率。根据满意率计算相应的分数。满意为10分、较满意为8分,不满意6分,任教多个班级的根据满意率计算出的各个班级成绩取平均分。4 .师德学习情况(5%)师德学习情况是指上级部门或学校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题学习活动,包括“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应用、日
5、常师德学习等。(二)教辅人员考核1.级部教职工民主评议(15%)各级部组织教职工从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方面在学期末互相评议表现情况。按照优秀(95-100)分、较好(94-80)分、一般(79分及以下)三个系列打分,满分为100分,最后按15%折分。2 .考核小组评议(60%)考核小组从政治思想、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终身学习、廉洁从教、获得荣誉等方面在学期末组织考核小组成员集中评议考核教师日常表现情况。按照优秀(95-100)分、较好(94-80)分、一般(79分及以下)三个系列打分,满分为100分,最后按60%折
6、分。3 .各中心评议(20%)各中心从政治思想、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终身学习、廉洁从教、获得荣誉等方面在学期末评议表现情况。按照优秀(95-100)分、较好(94-80)分、一般(79分及以下)三个系列打分,满分为100分,最后按20%折分。4 .师德学习情况(5%)师德学习情况是指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题学习活动,包括“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应用、日常师德学习等。五、考核注意事项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在师德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考勤、投诉、工作量、教学常规及其他情况(学期内汇总)1.考勤(1)事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除外);(2)病假学期内
7、累计超过2个月;(3)空岗3次;(4)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5)旷工1天或累计旷工超过三天。2 .教学常规:违反教学常规3次及以上(其中空堂为2次)。3 .投诉:引发一次(含)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投诉,并经查实的。4 .工作量:课时工作量(含兼职、管理工作量折合)不达标者。5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会议等。(二)与教师身份不符的不当行为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6 .讽刺、挖苦、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指使或教唆学生体罚学生;7 .强行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8 .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或逼迫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从中谋取私利;9 .无故不上课,
8、或对学生作业有布置而无批改,耽误学生学习;10 教唆、指使学生在迎接检查、督导、评估、考试中弄虚作假、撒谎;11 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用错误言行区分学生,严重挫伤学生自尊心;12 工作日午间饮酒,在课堂上抽烟、接打电话;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睡觉等;13 在给学生调位、安排学生干部、评选推优等过程中借机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14 .在评选先进、职称评审等过程中弄虚作假;15 .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托学生家长办私事的;16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安排,或用不负责任的方式消极拒绝;17 .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强行要求班内学生统一,增加家长经济负担;凡有下列情况之
9、一者,在师德考核中定为“不合格”等次;1.故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恶意诋毁、中伤、诽谤、威胁集体或他人;2 .动员、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补课及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类补习班的,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3 .育人导师制中,由于方法不当导致所负责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违法犯罪等恶性事件;4 .散布非法言论,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传播、灌输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思想,参与社会传销、邪教、封建迷信等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组织或活动;5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集体和学生利益的;6 .不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组织的教师交流和支教安排的;7 .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师生关系等有违社会公德行为,或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8 .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要求的行为。六、考核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的师德考核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评价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成立由分管同志任组长,中层校干、级部主任、骨干教师及家委会代表任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考核评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