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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大全加油站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经营可持续发展。三、本制度规定各级领导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凡本站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2、站内部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级领导的职业病防治职责一、主要负责人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本站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站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每年听取员工对本站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防治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与方案。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防
3、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并及时组织救援。9、依法承担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全面责任。10、每年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单位年度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及数据报表。二、分管职业卫生负责人职责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
4、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制度。督促并保证职业病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2、督促、指导职能部门组织对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3、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巡查,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4、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5、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督促、指导、教育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
5、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7、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指定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8、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依法承担单位职业病防治的直接责任。三、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认真履行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3、组织开展
6、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4、协助有关部门编写、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6、配合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7、负责建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统计、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四、职业病危害岗位防治职责1 .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2 .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好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
7、护设施设备。3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4.当H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单位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加油站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48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47号令)、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Ill号)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48号令),制定本制度。一、劳动合同告知1、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
8、)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演口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二、岗位培训告知单位应该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告知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宣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知识,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等。三、现场警示告知1、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
9、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四、体检结果告知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单位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五、
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持警示标识牌整洁、清晰,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各车间部门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要求,对本车间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辨识,并结合实际情况将所需的警示标识报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根据各车间部门申报情况,审查核实后,向生产厂家采购合格规范的警示标识等,确保警示与告知制度的落实。六、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七、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
11、员有权拒绝作业。单位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八、所有警示与告知的资料或照片必须归档保存。加油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依法接受监督,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以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二、单位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或变更,保持申报数据的最新、准确和完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12、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结束后从安监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三、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四、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二
13、)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五、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六、单位网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登录名和密码应该妥善保管,随人员变动做好交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及申报备案资料应归档保存。加油站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员
14、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规、知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宣传教育培训I,特制定本制度。一、办公室应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I,宣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二、办公室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单位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征求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和意见,制定、实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提供相应的宣传教育培训资源。做好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15、建立宣传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并对培训I效果进行评I古和改进。三、职业卫生宣传:1.单位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I、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2、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四、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一)教育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6、检查发现的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分析和纠正,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分析和应该吸取的教训。(二)教育培训的对象及方式: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应当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I,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I。2、单位新员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凡单位新员工、新分配来的大中专学生、来单位实习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的员工,由人事部门通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职业卫生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三)单位教育培训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