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扩招学生培养与教学管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职扩招学生培养与教学管理实施细则.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高职扩招学生培养与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生源教育教学管理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做好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9)137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教学管理,主动适应高职扩招后生源多元化、发展需求多样化对教育教学的新要求,保障质量型扩招,结合我校扩招和人才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学管理机构、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学籍管理.、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质量管理与考核评价等。第一章健全教学管理机构第一条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建立学校、二级学院两级教学管理机构,全权负责高
2、职扩招学生的教学管理,并与学校招生录取、学生管理、后勤保障、就业指导等专门机构(部门)加强联系,共同做好扩招学生的培养管理工作。第二条明确工作职责。继续教育学院履行教学管理职能,统筹协调高职扩招学生的教学工作,并联合教务处组织开展专业建设、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学籍管理和资源建设等工作。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高职扩招专业人才培养的实施主体单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全面做好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教学实施、资源建设、教学评价等人才培养工作。第二章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施第三条科学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负责组织扩招专业相关二级学院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针对就业与未就业、不同年龄段等生源多样化特点,分类制
3、订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按照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校外督学点等实际,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分类制订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较强的人才培养方案。其中,三年制高职总学时数不低于国家规定的2500学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学时数不少于总学时数的1/4,确保课程不少、学时不减、标准不降、质量不低。第四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校企联合开展培养,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等培养模式,根据各专业特点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支持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职业农民、在岗员工学生参加“1+X证书”试点,
4、鼓励学生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第五条灵活开展教育教学。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实施分类教学。统筹利用日常教学时间和周末、寒暑假、晚间等,坚持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学校学习和督学点学习、企业学习相结合。对在岗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通过有关网络平台和教学资源线上学习,周末、节假日到督学点或具备条件的企业教学场所集中面授和辅导。积极采取“送教入企业”、“送教上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企业学区”,就近实施集中教学。退役士兵入学后采取学分制管理、多元化教学,实行弹性学习时间,鼓励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经过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程序,退役
5、士兵可以免修服役岗位相关专业课程以及公共体育课、军事课等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对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按规定免修相应课程。服役经历可以视作相关岗位实习经历。学校通过官网、管理平台、微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教学计划、教学内容、课程课时及实习实训地点、教学形式、课程表、评价考核标准、纪律要求等,并传达到每一名学生学习和遵守.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六条实施学生分类管理。结合学生特点,实施分类管理,鼓励单独编班。录取人数少的专业也可混合编班。第七条加强学籍管理。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6、。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学生的学业年限既可以2-3年,也可放宽至3-5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学生达到最长修学年限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肄业证或结业证。第八条严格学生学习和纪律管理。如实记录学生学习和日常表现并作为考核评价依据。要加强职业生涯规划和引导,帮助不同类型学生合理调整就业预期,找准职业定位,指导他们顺利入职入行。第九条规范教学档案管理。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继续教育学院和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按年度分类管理、编目造册及归档;积极推行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建立档案查阅
7、制度,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第十条建立教学信息的采集和统计制度。对学生全学程进行全过程信息采集工作。对学生基本情况、学习和考试情况、毕业生质量及就业情况等主要教学信息定期采集并进行统计分析,不断改进学院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提高育人质量。第四章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第十一条教师改革。有机组合本校专任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外师资,联合组建教学团队。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原则,按照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要求,拟聘校外人员为兼职教师。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要求,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以及满足不同生源所需的专业教师队伍,积极推动教师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
8、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变革,不断增强化解教学、管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能力。第十二条教材改革。健全教材选用制度,优先选用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的教材,开发适用于不同生源类型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引入典型生产案例,建设并利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为学生提供丰富的“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资源。第十三条教法改革。根据生源实际和教学实际,开发并应用各类在线学习平台,满足学生“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要求。坚持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根据不同受教育群体实际,统筹采取线上教学、现场授课、网络答疑、专题讲座、教学研讨等多种方式,分类实施教学;探索开
9、展“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或通过各类网络平台和资源进行线上学习,周末、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面授和辅导。学校通过网络通知等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表、教学形式、集中教学时间和地点、考核评价标准、纪律要求等,及时告知学生。第五章创新考核评价方式第十四条实行教学工作督导制。充分发挥学校教学督导组织作用,由质量监控与规划办组织进行经常性的教学督导,及时提供质量信息。第十五条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考核方式。严格落实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开齐开足思想政治理论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确保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结合扩招生源的经历特点,创
10、新课程思政教学模式,积极开展实践教学,立足实际开设有关选修课程,学校、企业、督学点协同配合,以过程性和日常学习考核评价为主,不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推进针对各类生源的“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强化职业素养养成和技术技能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悉心关注扩招生源的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做好引导和服务。第十六条严格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考试考核标准。以全日制高职院校相同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标准为依据,综合运用考试、综合评价、技能监测等多种方式,分类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将平时学习、参加学习讨论、作业完成情况等纳入考核,加大技能考核权重。第十七条探索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健全以证代考制度,探索实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互通衔接,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经科学评估可记入本人学业学分,冲抵学时。不得以全部的企业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替代必要的在校学习内容和在校学习时间,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形式降低毕业门槛,确保毕业质量。第十八条建立走访巡查制度。学院组织教务和二级学院、学生管理等部门定期深入学生集中工作场所进行走访和巡查指导,全面了解教师送教服务与学生工作学习的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第六章附则本实施细则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