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546583 上传时间:2023-10-24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3.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人社)办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业务的申请人:您好!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是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您在人社部门申请落户的同时可选择该项便民服务。待您的落户审批同意后,人社、公安部门将通过电子信息流转的方式核验、并办理您的跨省户口迁移手续,取代您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在迁出地与迁入地两地往返奔波。现将具体办理事项告知如下:一、选择办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之后,不得中途取消。二、待落户审批同意后,迁入地公安机关会在收到落户信息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信息跨省流转、检验,并通知您来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三、接到落户通知后,请尽快携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至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其中落户家庭户另需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入户地居民户口薄、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迁移人与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直系亲属关系有效凭证(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及居民身份证;落户单位集体户另需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需注明单位户号和单位集体户地址);落户社区公共户需先行完成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登陆“一网通办”平台进行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前往居住地所在居村委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登记信息;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登记信息)。本人自愿申请办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并已知晓上述内容。申请人: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通知/申请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