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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组织协调措施一.工程例会制度1.为全面准确的把握工程项目在进度、质量、投资等方面的情况,协调处理项目建设当巾出现的各种问题,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工程例会。2、工程例会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每次半天,具体时间间隔可由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酌情调整,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3、监理单位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将工程例会的时问、地点和程序等通知有关单位。4、工程例会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5、工程例会应实行签到手续,所有与会单位代表均应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6、工程例会由监理单位负责记录,会后整理出工程例会纪要。例会纪要采用固定格式,并统一编号,由总监签字后于会后第二天送达所有与会单位。二.工程专题会议
2、制度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就某一工程有关的制定事项召开或依承包商、等单位的要求召开工程专题会议。2、当承包商或其他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问题要求解决时,监理单位经过判断,认为有必要召开专题会议,应及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通知有关单位。3、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某些突出的、重火的、突发的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解决。4、工程专题会议可视需解决问题的具体情况而定,由总监或其代表主持。5、专题会议由监理单位记录,会后整理成专题会议纪要。对于专题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按合同要求须审批的,应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将会议纪要发放有关单位。三、监理月报及汇报制
3、度1.为了让及时了解工程建设动态,掌握有关情况,作出相应决定,建立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向汇报工作。2、各专业建立工程师均应建立监理日志,并按要求逐日填写监理日志,由总监或其代表摘要汇总后,于每月月底前报送一份。3、监理单位应与每月月底前向递交监理月报,监理月报采用监理规范所列的内容编写。4、在处理监理业务重遇到按合同规定属于职权范围的事项时,应及时报告,并说明有关情况,必要时协助解决。5、工程中发生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汇报,问题处理完毕后,要将结果及时报告。6、工程竣工后,应认真总结监理过程中的各方面情况,及时向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四.监理班子工作会议及碰头会议制度1.为了理三监理内部关系,及时沟通有关信息,使之协调、有序、高效的运作,监理班子应定期举行工作会议及碰头会议。2、碰头会议于每天上班时召开,由总监代表与各业务监理工程师就当日的工作安排进行简短的交底与沟通,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3、监理班子原则上每周召开工作一次内部工作会议,时间安排在工程会议前一天。会议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项日监理部全体人员均应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