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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评审专家负面行为信息记录表(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标评审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评标评审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评标评审地点:专家姓名:身份证号码: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序号评标评审专家负面行为及扣分分值详细情况描述扣分备注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标评审活动,且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10分)2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超过规定集合时间15分钟以上到达评标区;(10分)3不按要求签到或不按要求配合身份核验录检;(10分)4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未主动提出回避申请;(10分)5违规携带通讯工具进场或不按要求存放通讯工具;(10分)6不熟悉电子化评标操作严重影响评标;(1
2、0分)7违反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不听劝阻;(10分)8未按规定提供纳税票据;(10分)9其他不遵守评标评审现场管理规定;(10分)10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无故要求离场或私自离岗,影响评标评审工作整体进展;(30分)11评标评审结束前打探、商讨或者要求承诺给付超过标准的评标评审酬劳;(30分)12拖延评标评审时间超过确定的评标评审时间或采取其他方式消极履职;(30分)13索取不合理评标评审酬劳,以酬劳问题为由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30分)14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完成评标评审工作,影响评标评审工作整体进度;(30分)15隐瞒个人情况,违反回避要求,导致评标无效;(50分)16不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评标标
3、准和方法评标;(50分)17违规使用通讯工具;(50分)18私下接触投标人;(50分)19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50分)20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50分)21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导致评标评审结果不合规、不合理。(50分)22合计扣分注:1.填写“详细情况描述”栏应当填写时间、地点、责任主体和基本事实描述等要素信息,必要时可附相关证明材料;2 .不存在评标评审专家负面行为的无需填表;3 .本表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填写后报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附件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评审专家负面行为信息记录表(2)项目名称:项目
4、编号:评标评审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评标评审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评标评审地点:专家姓名:身份证号码: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序号评标评审专家负面行为及扣分分值详细情况描述扣分确认签名23拒绝协助、配合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40分)24拒绝协助、配合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40分)25拒不执行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决定;(40分)26其他拒不服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行为;(40分)27合计扣分注:1.填写“详细情况描述”栏应当填写时间、地点、责任主体和基本事实描述等要素信息,必要时可附相关证明材料;2 .不存在评标评审专家负面行为的无需填表;3 .本表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并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