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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预科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规定根据百色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暂行办法(百院字200896号),为深化我院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质量管理,促进优良的教风、学风和教学环境的形成,促进学院整体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的不断提高,特成立大学预科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小组。一、小组成员组长:黄涤新(兼)成员:黄国华(兼)、刘武军(专)工作人员:米国文(兼)二、工作职责教学督导小组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坚持我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对各教研室的教学计划、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价,其中,课堂教学过程、教学计划执行是重点督导内容,以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学督导小组具体工作职责
2、如下:1 .按照学院学期或学年教学工作安排,制订相应的学期或学年工作计划。2 .督查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执行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3 .参加学院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项教学检查工作,协助学院领导对全院各教研室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为促进学院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口头与书面意见或建议。4 .督促、检查、指导各教研室的日常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调研,监控教学运行,及时掌握教学一线信息。对课程和教材建设,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情况以及教师备课、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师德教风、学生学风、考
3、纪考风等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和指导,规范教学管理,评价教学质量与效果,及时向学院领导反馈教学督导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5 .每学期开展不少于50学时(平均每周3次左右)的随堂听课、考场巡视、实践性教学环节督察等督导活动,开展的每次活动都填写督导活动记录表。6 .学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对教学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总结教学督导工作经验,推广教学工作中的先进典型。7 .接受学院的委托,完成与教学检查、评估和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8 .教学督导小组是学院教学工作的检查和监督机构,按照学院的工作计划独立开展工作;教学督导小组不实行坐班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工作灵活安排。三、工作制度1 .实行持证
4、上岗制度。教学督导员进行督导工作时须佩带“教学督导员”标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2 .实行随机抽查制度。随机抽查教师教案(讲稿)和学生作业、考试试卷,评价教师的敬业精神和教学态度以及知识更新情况;随机抽查实验的开设情况、学生的操作能力以及实验报告的完成质量;3 .坚持巡视与听课制度。教学督导员应经常深入教研室、实验室巡视并随机听课,参加考试巡考和试讲评议等工作,检查和了解教学工作全过程。督导员在每次听课或督导其他教学活动时,都要认真做好记录,事后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讲授能力、教学效果、课堂纪律、学生对课程的反映及教书育人等情况,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并及时反馈给教师、学院
5、领导。4 .坚持例会制度。教学督导小组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汇总情况,讨论解决有关问题,形成文字材料向学院领导反馈。5 .坚持学期小结与学年工作报告制度。在每学期结束前一周,教学督导小组都要进行督导工作小结,在此基础上,形成对全院教学工作的学年总体评价,向学院领导汇报。6 .坚持材料整理归档制度。督导小组所开展的工作均应留下记录,督导员所有工作过程材料(听课评价表、座谈会记录、专项调研报告、各类总结等)都应提交教务科整理、存档,作为及时改进教学工作和学院有关决策的参考。四、待遇津贴专职督导员津贴为500元/月,兼职督导员津贴为200元/月,寒暑假不发放津贴,所有津贴从学院本专科业务费列支。本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大学预科教育学院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