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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情况检查评分细则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扣分标准实际得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廉洁性评估)执行情况(30分)L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是否适格(7分);2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廉洁性评估)是否合规(15分):3 .规范性文件公布的主要要素是否符合要求(5分):4 .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执行情况(3分1 .制定主体不适格扣7分;2 .制定程序(制度廉洁性评估)缺少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含风险和制度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的,每少一项扣3分;3 .缺少生效时间、有效期等各扣1分;4 .过期没宣布废止,仍在执行的扣3分。二、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性、合理性情况(30分)L
2、是否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4分);2 .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相抵触(12分);3 .是否违反管理办法第五条“5个不得”的禁止规定(12分);4 .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2分)。1 .超越法定职权制发规范性文件的扣4分;2 .规范性文件内容明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扣12分;3 .违反“五个不得”禁止规定之一的扣12分;4 .其他审查事项有违法和不适当情形的,在2分内酌情扣分。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20分)L规范性文件是否报备或是否全数报备(3分);2.规范性文件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报备(3分);3.规范性文件报备材料是否齐全(2分);4.审查发现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
3、处理(6分):5.公民提出合法性审查建议的,是否依法受理和依法查处(6分)。1 .没有报备扣3分,不全报备扣1一1.5分;2 .发现有不按规定时间报备的,酌情加11.5分;3 .报备材料不全,每缺少一项扣0.5分;4 .审查发现问题不依法处理的,酌情扣2-4分;5.对公民的合法建议不受理、不调查处理的,酌情扣24分。四、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费任追究情况(10分)L违反第五条规定,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的处理情况;2 .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处理情况;3 .越权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处理情况;4 .拒不执行法制机构备案审查意见的处理情况;5 .漏报、迟报、瞒报规范性文件的处理情况。每发现一项扣2分,直到扣完10分。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组织领导情况(10分)L有无制发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的文件:2 .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职贲分工是否明确;3 .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机构、人员配备是否适应工作需要;4 .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际运行状况是否良好。每发现一项扣2.5分,直到扣完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