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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实施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建设规划,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文化发展。我区拟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大塘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保良村经济联合社、第二经济合作社,第二经济合作社、第八经济合作社、第九经济合作社(共有),第三经济合作社、第十经济合作社、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第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秀塘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56.908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精神、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等规定,结合我区
2、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实际情况,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如下:一、征收集体土地情况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大塘村集体土地面积面积14.8947公顷,其中农用地14.8832公顷(耕地0.0222公顷、园地10.1899公顷、林地2.8215公顷、其他农用地1.8496公顷)、建设用地0.0033公顷、未利用地0.0082公顷;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保良村集体土地面积面积36.9846公顷,其中农用地36.5539公顷(耕地0.5805公顷、园地20.1990公顷、林地9.6149公顷、其他农用地6.1595公顷)、建设用地0.0003公顷、未利用地0.4304公顷;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
3、秀塘村集体土地面积面积5.0293公顷,其中农用地4.9426公顷(林地4.6361公顷、其他农用地0.3065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0867公顷。二、征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一览表(一)(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单位土地类别面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大塘村经济联合社耕地水田097.5097.500水浇地0.022297.52.164597.52.16454.3290旱地097.5097.500园地10.189997.5993.5152597.5993.515251987.0305林地
4、2.821597.5275.0962597.5275.09625550.1925其他农用地1.849697.5180.336097.5180.3360360.6720建设用地0.00331950.6435X0.6435未利用地0.00821951.59901.5990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合计2904.4665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一览表(二)(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单位土地类别面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保良村经济联合社、第二经济合作社,第二经济合作社、第八经济合作社、第九经济合作社(共有),第三经济合作社、第十经济合作社、第十一经济
5、合作社(共有),第一经济合作社耕地水田O97.5097.500水浇地0.580597.556.5987597.556.59875113.1975旱地097.5097.500园地20.199097.51969.402597.51969.40253938.8050林地9.614997.5937.4527597.5937.452751874.9055其他农用地6.159597.5600.5512597.5600.551251201.1025建设用地0.00031950.0585X0.0585未利用地0.430419583.928083.9280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合计7211.9970土地补偿费与
6、安置补助费一览表(三)(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单位土地类别面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助准补标补助金额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秀塘村经济联合社耕地水田O97.5097.500水浇地O97.5097.500旱地O97.5097.500园地O97.5097.500林地4.636197.5452.0197597.5452.01975904.0395其他农用地0.306597.529.8837597.529.8837559.7675建设用地01950X0未利用地0.086719516.9065X16.9065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合计980.7135备注:因被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数据变
7、化导致补偿金额调整的,在支付补偿款时重新计算补偿金额并作出差额补足。(二)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地范围内的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其他补偿费用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10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花都区征地包干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花府办2016)1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补偿。(三)农业人口安置。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征地批复后,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征地公告期内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三、安置措施情况
8、为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在保证货币安置落实的同时,我区根据印发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4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的意见(穗府办规(2018)17号)的规定,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的10%计算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面积为5.6909公顷,留用地兑现方式为实地留地。由于暂无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用地可供选址,经我区政府、花东镇人民政府与被征地村多次协商,被征地村不同意折算货币
9、补偿、不同意置换物业、不同意在我区规划的留用地集中安置区中落地,现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的意见(穗府办规(2018)17号)第十七条规定,由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720万元/公顷的标准将上述留用地折算货币预存到留用地预存款专户,配合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工程先行推进用地报批,我区承诺负责落实兑现上述留用地的后续工作;给上述被征地农民落实基本养老保障和培训就业等社会保障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将按省的征地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办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