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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县信访工作应急处置预案一、工作目标为依法有效处置群众来县集体上访、异常上访,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特制定本预案。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一)现场处置现场具体处置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信访局及相关责任单位配合。集体上访、异常上访现场处置工作程序:发生集体上访、异常上访,信访工作人员应及时将其劝导到县信访局接访。不能及时劝离的,立即通知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劝返。劝返无效的,立即向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启动应急预案,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现场处置。1、出现滞留:经现场接待后,上访群众仍不离开巡视省委巡视组驻地或其他活动场所,责任单位主
2、要负责同志要始终坚守现场,会同公安部门规劝上访人员撤离。撤离后,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方可离开。2、出现冲击:当上访人员试图冲击省委巡视组驻地或其他活动场所时,现场公安予以警告;警告无效时,立即对其采取措施,将其强行带离现场送至县公安局,依法从严处理。3、出现异常:上访人员展示横幅、标语等物品,或出现静坐等行为时,现场公安负责收缴示威物品,强行将其带离现场,然后按法从严、从快处置。公安机关处置集体上访、异常上访现场具体职责划分:集体上访10人以下的,由县公安局机阳派出所负责同志直接组织处置;1020人的,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治安大队负责同志到场组织处置;2050人的,由县公安局值班局领导到
3、场组织处置,特(巡)警大队、治安大队、机阳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到场协助处置;50人以上的,由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到场组织处置,值班局领导和特(巡)警大队、治安大队、机阳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到场协助处置。(二)后期接待处理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一般事项由涉事责任单位依法、及时接待处理;跨部门跨乡镇的事项由县联席办安排或组织联合接访;重大复杂事项需县领导接访的,由组长报请涉事单位的分管县领导(或由县主要领导指定的县领导)出面接访;对信访程序终结的对象缠访、闹访的,由责任单位负责带回稳控。三、应急处置工作纪律担负处置任务的公安机关在接到命令后,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
4、工作中,要及时上报现场动态信息,做好现场取证等工作;要强化以人为本理念,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本着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多做说服劝导工作,防止激化矛盾;对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及时果断采取处置措施。采取重大处置措施前,应当报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批准。一旦发生集体上访、异常上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县信访局负责通知有关乡镇和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和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接到通知后,必须第一时间(乡镇应在一小时内、县直应在十五分钟内)赶赴现场做工作,负责将上访人员接回或带离。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来县做工作的,视情予以通报,年终纳入县政府信访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