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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的基本依据。做好教材建设工作,对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加强教材建设,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确保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和教材供应渠道的畅通,进一步规范教材建设与管理,使学校的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2 .教材必须体现当合国
2、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二、教材建设1.成立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校长任主任委员,主管教学副校长任副主任委员,成员由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负责指导和检查学校教材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学校教材建设规划,落实和检查教材建设各项工作。各教学单位成立由本部门领导任组长的教材建设小组,成员由各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3 .教材建设的目标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编写优势突出、特色鲜明、适用性强的高质量精品教材,不断
3、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的改革;4 .建立教材质量评估制度,定期进行教材评估、评价和自编教材、自编讲义的评优工作;5 .教材编写申报程序:(1)校内教职工自编、参编教材,须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填写申请表,写清课程名称、书名、使用的专业及班级、学生人数、印刷数、出书时间等项目,并详细说明使用该教材原因,经所在教学单位、教务处审批同意,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后,方可付印出版;(2)自编教材要纳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未经学校立项的自编教材,不得使用。三、教材选用基本原则1.成立学校教材选用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任主任委员,主管教学副校长人副主任委员,成员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及相关部门负
4、责人组成。委员会负责审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学校教材使用与管理情况,负责学校教材的征订、选用、审订工作,撰写教材年度使用情况报告。2 .教材的订购和发放,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学生征订或提供教材;3 .优先选用高职教育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或教育部组织编写的近三年的优质教材,严禁选用质量低劣、内容陈旧、以盈利为目的教材;4 .征订的教材内容必须与教学大纲要求一致,同一专业、同一课程,须选用同一种教材;5 .学校不负责包销任何形式的自编教材,根据教学需要从严选择自编教材,杜绝非正常渠道的教材及其它书籍流入学生手中;6 .在出版社售缺且无其他适用教材可选的特殊情况下,教学
5、单位可向教务处申请翻印教材,并需说明翻印原因;7 .各教学单位不得将教材参考书、函授、夜大、电大、自学考试等各类成人教育及培训教材选订给学生使用。四、教材选用、征订程序1.教材的选用(1)教务处每学期提供教材书目信息,供各教学单位选用教材作参考;(2)每年五月份和十二月份教务处分别组织春季和秋季教材征订,各教学单位根据开课计划组织任课教师选用教材;(3)选用教材经所在教学单位研究批准后方可使用,并由各教研室主任详细填写教材订购汇总表并签名;(4)教材订购汇总表由教学秘书汇总,报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5)教务处将各教学单位的教材订购汇总表汇总后,需经学校教材选用工作委员会审
6、核通过后,交教材供应商实施采购。2.教材的征订(1)教材征订数一般为一届学生的使用量,个别征订难度大、需用量小的专业教材,可适当放宽订购届数,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学生人数及库存数量,核定教材征订数;(2)凡已订购入库的教材,未使用完的,原则上不另征订其他版本的新教材;(3)按计划订购的教材,己交教材供应商办理的,中途不得更改、变动;(4)教师用教本的订购数,不得超过该门课有授课任务的任课教师数;教师用教学参考书,原则上不配发(与学生教材配套的教师参考书除外),任课教师可到图书馆办理借阅。五、教材供应1.学生每学年报到注册时,须预缴纳一学年的教材费;2 .教材签领后如发现有印刷质量问题的要在两天
7、内送交教务处退换;3 .学生因休学、退学、留降级或转学等,已领取的教材,均不退换。六、教材配发1 .根据教学计划,每学期有授课任务的任课教师、实训教师所用教材,均由教务处统一配发,其他人员不予配发;2 .已配发的教材,版本未变动的,不再重复配发;3 .如学期中间临时更换任课教师,新任教师的教本,由所在教学单位内部调整解决;4 .学生教材的发放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于开学前统一发放。各辅导员组织所带班级学生,于指定时间在指定地点领取本班级所有教材后,自行组织发放。七、教材的结算1.教材发放完毕后,教务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教材结算单,配合财务部门完成教材费用的结算、支付工作;5 .学生的教材费用在毕
8、业时统一结算,教务处要在每年六月前向财务处报送毕业班学生的教材结算表。八、教材质量评价1.教材质量评价应从适用性、先进性、编辑和印刷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6 .每年由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及同行专家,对本单位各专业选用的教材进行全面评价,并填写教材质量评价表,对存在的问题和意见提出书面报告,交教务处汇总;学校每年组织专家进行教材抽查评价。九、教材管理工作引发的教学事故处理1 .教师选用教材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达不到教学基本要求,造成教学无法正常进行,按11级教学事故处理;2 .未经批准,擅自向学生派发计划外教材、讲义、辅导资料并收取学生费用,按11级教学事故处理;3 .对按计划订购的教材不予使用、擅自更换教材,按II级教学事故处理;4 .由于教师错订导致教材报废,单门课程教材价值在IOoO元以上(由于教学计划变动的课程除外),按In级教学事故处理。十、本办法已于2022年8月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