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XX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加大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基本情况根据2022年汛后地质灾害核查和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我县目前有地质灾害隐患点X处,涉及直接威胁群众的有X处,威胁X户约X人,按危险性等级分为高危险性10处威胁X户约X人、中危险性X处威胁X户约X人、低危险性X处X户约X人。二、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长效机制,切实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计划,统筹省补资金和县级筹集资金,实
2、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从源头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根据危险性等级情况,分类施策,稳步推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必须搬迁避让。高危险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原则上三年内必须进行搬迁避让。1 .力争三年内完成XX镇XX村XX组地面塌陷隐患点XX户、XX镇XX村XX组滑坡隐患点XX户、XX镇XX村XX滑坡隐患点XX户、XX乡XX村XX组泥石流X户搬迁避让工作。2 ,力争每年度分批完成其他高危险等级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2023年完成XX镇XX村XX组XX屋后滑坡X户、XX乡XX村XX组XX和XX户屋后崩塌XX户的搬迁避让工作;2025年完成XX乡XX村XX组XX
3、和XX屋后滑坡2户的搬迁避让工作。(二)鼓励搬迁避让。鼓励中、低危险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具体搬迁计划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农户自愿申报。三、政策措施(一)安置补偿政策制定XX县2023-2025年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青苗补偿和搬迁安置实施办法,搬迁安置主要采用集中宅基地安置、产权置换安置、货币补偿安置三种安置方式,由搬迁户根据相应条件自愿选择一种。1.集中宅基地安置。对搬迁户自愿选择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集中点安置点安置的,集中安置点公共专项设施实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搬迁户按照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要求自行选择宅基地面积和位置,但宅基地面积每户最多不超过160平方米,
4、宅基地建设费用在拆迁补偿费中扣回。3 .产权置换安置。对搬迁户自愿选择产权置换安置的,由被收购人自愿选择在县城安置房进行产权置换。XX县建投集团会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指导、引导工作。每户置换安置房最多不超过一套。置换后如有剩余面积,按货币化补偿方式予以补偿,不予置换。4 .货币化补偿。对搬迁户自愿选择货币化补偿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等均实行货币化补偿。(二)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的宅基地复垦,统筹纳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范畴。县政府通过招商确定土地综合整治主体,土地综合整治主体通过融资筹集XX县2023-2025年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相关费用。四、工作部署(一)方案制定阶段对必须搬迁避让
5、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搬迁户安置意向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并根据搬迁户安置意向研究制定详细具体、便于操作的搬迁方案,搬迁方案要分季度明确工作任务,于2023年6月底前报送县政府审定。(二)启动实施阶段搬迁避让攻坚行动要抢先抓早、立足于快,以户为单元开展搬迁避让工作,每年11月底前完成年度计划任务。(三)组织验收阶段搬迁完成后,根据乡镇申请,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人进行验收,及时兑现各项政策。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切实加强对搬迁避让工作的领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领域
6、和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搬迁避让工作的责任主体,及时研究制定搬迁避让工作方案,强力稳妥推进,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加强资金保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县财政局按照关于印发XX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X自然资规(2022)X号)要求,积极开展申报省级奖补资金,全额用于XX县2023-2025年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土地综合整治主体经招商确定后要积极开展融资工作,及时筹集XX县2023-2025年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相关费用。(三)加强信息报送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实行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乡镇人民政府于每月22日前将进展情况报送县领导组办公室。(四)加强考核通报各
7、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县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予以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五)加强要素保障在分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优先保障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安置点用地计划指标。对完成搬迁避让并验收合格的,组织专人对已实施搬迁避让的场所进行实地勘查,符合条件的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复垦项目,盘活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场所土地。县住建、交运、教体、水利、供电、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根据乡镇搬迁工作需要,积极安排相关项目和资金。(六)加强宣传引导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搬迁村民的理解和支持是工作开展的关键抓手。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深入村组做好惠民政策的宣传,帮助群众深入消化、吃透、吸收搬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打消顾虑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