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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山东晟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五金加工项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晟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晟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五金加工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11金属结构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金属工具制造332;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333;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334;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335;搪造制品制造337;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38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
2、)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中报情形M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70.0环保投资(万元)7.0环保投资占比(%)10.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l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691.1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齐河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鲁政字20028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009年9月21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对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鲁环审200997号;2022年1月30
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鲁环审20225号。规划及规1、开发区概况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始建于1999年,2002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省级开发区。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位于齐河县城东北部,毗邻齐河县城区,总规划面积35km2,主要为工业用地,区域总体呈矩形,内有四分干渠、晏黄沟等水系穿过。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及外向型加工业为主,集贸易、仓储、金融、商住、旅游多功能、全方位开发于一体。按照总体规划及行业特点,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体系,合理布局了高新技术产业园、民营工业园、循环经济示范园、冶金工业园
4、、物流研发区、休闲度假区、综合生活区。目前,入区企业已达120家,总投资164.6亿元,过亿元的项目有10家,拥有山东晨鸣集团、山东鲁抗集团、山东莱钢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台湾旺旺集团、台湾鸿运电子集团等6家上市企业,以及山东坤华集团、山东农业实业集团、北京国科集团、澳门名嘉集团等2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发区功能定位齐河经济开发区是齐河县城市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城市北部新区,其功能定位为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以高档次的商贸市场为依托,综合民营经济、农副产品加工、居住、办公等多功能的现代化经济开发区。开发区产业定位根据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审200997
5、号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中关于产业定位与总体布局的要求,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产业。区内机电工业产品主要包括建筑机械、门窗设备、电缆电线、变电设备等。园区环评批复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7号)符合情况见下表。表1项目与齐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依据内容项目情况环境基水资源开发及供给: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主要用础设施使用地表水,优先使用城市
6、污水处理厂中水。水为生活用水,用水量少,且水源为公共管网,不开采地下水。符合区内企业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外排废水须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管网进入齐河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处理。符合新入区企业不得再自建小燃煤(油)锅炉。该项目生产过程用热采用电加热及天燃气加热,无需建设小燃煤(油)锅炉。符合行业转入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产业。本项目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项目,属于机电产业
7、。符合环境保护管理所有入区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并落实好“三同时”制度。本项目在规划的功能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开工建设,落实好“三同时”制度,符合。本项目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项目,属于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中的机电产业,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该项目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符合情况见下表。表2该项目与鲁环审(20
8、22)5号相关审查意见符合情况鲁环审20225号该项目情况符合性开发区发展建议严控“两高”项目管控,坚持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本项目为C3311金属结构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加强开发区空间管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该项目符合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及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文件的要求。符合按照山东省化工项目投资管理规本项目为C3311金属结构制造
9、,不符合定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区内化工项目管控。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鼓励企业不断改进高耗能工艺,持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降低碳排放强度。本项目生产过程采用燃气加热,不涉及高耗能工艺。符合经上表分析,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相关要求。2、项目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齐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确立以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等七大产业,开发区原规划行业准入条件见下表:表3开发区行业准入条件行业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食口
10、口加工业粮食及饲料加工业、植物油加工业屠宰及肉类蛋类加工业、其他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糕点、糖果制造业、罐头食品制造业乳制品制造业、发酵制品业、调味品制造业、其他食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纸浆制造业造纸业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业肥料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日用化学品制造煤化工医药制造业中药材及中成药加工业、生物制品业其他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全部金属制品业金属结构制造业、工具制造业、集装箱和金属包装物品制造业、金属丝绳及其制品业*建筑用金属制品业、日用金属制品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业、其他金属制品业X专用设备制造业冶金、矿山、机电
11、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农、林、牧、渔、水利业机械制造业、医疗器械制造.业轻纺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业其他普通机械制造业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业、轴承、阀门制造业,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业*原动机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所有建材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一优先进入行业,一准许进入行业,一控制准入行业,X禁止进入行业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3U金属结构制造”,属于齐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属制品业一金属结构制造业”行业,为准许进入行业。3、项目规划及选址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经九路与
12、308国道交叉口东南角10米处4#厂房1-104进行生产,根据企业提供的鲁(2023)齐河县不动产权第OoO7480号土地证,项目厂区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08-371425-8901-93604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项目与德州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
13、9号)及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第4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1202119号)及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所属管控分区管控要求建设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黄河(齐河段)(YS3714251110017)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14、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按照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发布的管理制度和保护性规划进行管理,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管控区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1)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2)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3)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4)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5)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6)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7)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8)重要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经九路与308国道交叉口东南角10米处4#厂房1-104,项目所在区域无生态保护红线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黄河,距离为6.35kmo符合。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YS37142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