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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冬季、雨季施工方案第一节、环境保护措施一、环境保护目标及综合管理措施1、环境保护目标各种废弃物合法处理,污染物排放达标,重要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创建环保达标工地。2、环境保护综合管理措施2.1 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建立与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并行的环境保护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环保设施和技术力量,由项目经理担任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专职环境保护管理员,全面监督控制施工污染,减少污水、空气粉尘及噪音污染,达到国家环保标准。2.2 强化环保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开工前组织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知识学习,增强环保意识,使环保意识全面
2、深入人心,真正认识到环保的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使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2.3 把环保作为文明施工的首要工作来抓,抓措施、抓设施、抓落实,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目标责任书,定岗定责,责任到人。1.1 4制定施工方案同时要有环保防范措施,以保护现场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2.5 施工期间,不影响当地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使用,不干扰群众的通行方便,不影响群众的生活和工作。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施工通道经常洒水处理。2.6 推行绿色施工,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优化方案,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二
3、、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环保措施1、环境因素识别的方法1.l环境因素识别的对象环境因素识别的对象主要是公司“能控制”和“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指公司自身和对相关方能够运用行政、经济、技术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环境因素。1.2环境因素识别的范围1.2.1公司的生产活动:公司项目部对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的每道施工工序进行细化,形成书面文字或图表,根据工艺流程中产生的环境因素(包括单项机械设备使用产生的烟尘、噪音、油污等,如:液压锤、自卸车、摊铺机、切割机、磨光机、装载机、振捣棒、脚手架等)逐一进行辨识;1.2.3管理活动:公司各管理部门的办公活动、办公区域、相关方(包括公司为相关方提供的服务和相关方为
4、公司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环境因素逐一进行辨识;1.2.3辅助活动:设备维修、动力供应、运输、仓储、实验室等所产生的环境因素逐一进行辨识;生活后勤活动:食堂、医院、绿化、保洁、进出场设施搭设和拆除等逐一进行辨识;使用的产品(如:办公用品、电视、空调、电脑、机械设备等)。1. 3环境因素识别应考虑的六个方面1.1.1 向大气排放:以粉尘、烟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形式排入大气;1.1.2 向水体排放:生活污水的排放以及固体废弃物倾倒等对天然水体的污染和破坏;固体废物:生活、办公、施工生产废物的存放与处置,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存放、运输和处置;1.3.4土地污染:废水排放、固体废弃物的堆放;原材料和
5、自然资源的使用:能源、原材料的消耗、浪费,特别是不可再生的资源;1.3.6社区问题和其他地方性环境问题:如噪声等。识别中应考虑同一种环境因素可能会有多种环境影响,同一活动可能会产生多种环境因素;识别中应考虑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多、较多或少)。1. 4环境因素识别应考虑三种状态和三种时态1)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2)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2、环境因素的评价2. 1评价的对象环境因素评价的对象主要是指“具有”和“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具有”是指已经客观存在,对环境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因素;“可能具有”是指潜在的或将来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因素(如挖断地下管网、爆炸等)。2. 2
6、重要环境因素评价的方法2. 2.1直接判断法a)凡不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b)对潜在环境事故和紧急事件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c)影响范围广,受到社会强烈关注的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d)污染物排放指标超过国家标准的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2. 2.2打分评价法除上述可采用直接判断法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情形外,可按打分评价法确定是否为重要环境因素。环境因素可分为两种情形:污染型环境因素和消耗型环境因素,分别进行打分评价。3、施工现场周边自然环境保护措施3.1运输车辆环保管理措施3.1.1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配备两边和尾
7、部挡板,对易飞扬的物料用篷布履盖严,且装料适中,不得超限,避免洒落;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必须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或其他有举的防尘措施。3.1.2 1.2施工期间,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超过IOnb并及时清扫冲洗。3.1.3 防止开挖出的泥土被雨水冲散或流溢,冲散的泥浆因扩散面广不易清除,遇上干燥天气容易产
8、生二次扬尘。3. 1.4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cm,两侧边缘应低于槽帮上缘IOCnb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3. 2施工、生活废水和泥浆处理措施3. 2.1施工期的水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两部分,由于两部分废水的性质不同,拟将其分开处理。3. 2.2施工生活用水经沉淀池、化粪池等沉淀处理后排入现有城市污水管网,不得随意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河道及
9、雨水管网。3. 2.3对施工废水和地下水进行沉淀净化,以防止泥浆、杂物堵塞下水道,防止污染地下水。3. 2.4工程施工中由于冲洗、养生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符合威海市有关排放规定后排入现状河道。3. 3对现场和施工便道的维护措施3. 3.1工程开工前,对所有连接工程现场的现状道路进行全面综合调查,包括现状道路结构、宽度、完好程度,并留取影像资料。3. 3.2在对施工便道和现状道路进行围挡围护的区域,每天安排专人清洗围挡。保持清洁卫生。3. 3.3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的车行道路,要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水泥混凝土、铺设沥青混凝土等硬化措施。3. 3.4施工期间,采用吸尘或水
10、冲洗的方法清洁施工工地、现状道路积尘,不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3. 3.5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等措施。3. 4水体污染控制措施3. 4.1施工期的水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两部分,由于两部分废水的性质不同,拟将其分开处理。1.1.1 4.2未经处理的污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所有排水均要求达到国家排放标准。3.4.3 对施工废水和地下水进行沉淀净化,以防止垃圾杂物堵塞下水道,防止污染地下水。3.4.4 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先排入沉淀地,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11、。3.4.5 工程施工中由于冲洗、养生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符合威海市有关排放规定后排入现状排水管线。3.4.6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3.4.7 施工生活用水经沉淀池、化粪池等沉淀处理后排入现有城市污水管网,不得随意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河道及雨水管网。3.4.8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合理设置排水明沟、排水管,道路及场地适当放坡,做到污水不外流,场内无积水。3.4.9临时食堂附近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先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3.5固体废弃物排放控制措施3.5.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配备
12、两边和尾部挡板,对易飞扬的物料用篷布履盖严,且装料适中,不得超限,避免洒落.3.5.2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必须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或其他有举的防尘措施。3.5.3施工期间,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3.5.4洗车平台四周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超过IOnb并及时清扫冲洗。3.5.5防止开挖出的泥土被雨水冲散或流溢,冲散的泥浆因扩散面广不易清除,
13、遇上干燥天气容易产生二次扬尘。3.5.6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cm,两侧边缘应低于槽帮上缘IOCnb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3.5.7减少回填土方的堆放时间和堆放量。制定废渣的处理、处置方案,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渣土,建立登记制度,防止中途倾倒事件发生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撒落。选择对外环境影响小的出土口、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3.5.8对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
14、各类垃圾及时清扫、清运,不随意倾倒,每班清扫、每日清运。3.5.9对施工临时用地,先将原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待施工完毕后,再将这些熟土推平,恢复原地表层。3. 5.10在雨水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及时设置临时土沉淀池拦截混砂,待路基建成后,及时将土沉淀池推平,进行绿化或还耕。4、施工现场周边社区环境保护措施4.1控制噪音、扬尘,防止扰民4. 1.1施工噪音控制措施(1)机电设备及施工机械的噪声在施工中采用安装消声器、机械运输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应减速慢行,不鸣汽喇叭;对工地上使用的空压机、通风机、发电机等噪音比较大的机械均设置消音装置,控制施工噪音,并采取减震措施。(2)适当控制机械动力布置密度,
15、条件允许拉开一定空间、减少噪音叠加。(3)作业时尽量控制噪音影响,对噪声过大的设备尽可能不用或少用。在施工中采取防护等措施,把噪音降低到最低限度。(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开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将噪声大、冲击性强并伴有强烈振动的活动安排在白天进行;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5)接近居民区及类似的环境敏感点部位施工时减少爆破开挖作业,基坑开挖尽量采用机械破碎。(6)在可供选择的施工方案中尽可能选用噪音小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7)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有必要时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向周边居民告示。(8)施工期间,密切与当地交管部门协同做好施工期间的交通疏解工作,密切与当地环保部门及人民群众的关系,细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及时改进。(9)当施工路段距住宅区距离小于15Om时,为保证居民夜间休息,在规定时间内禁止施工。(10)对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设置封闭的操作棚,以减少噪声的扩散。(11)在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不使用高音喇叭或怪音喇叭,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12)机电设备及施工机械的噪声在施工中采用安装消声器、机械运输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应减速慢行,不鸣汽喇叭;对工地上使用的空压机、通风机、发电机等噪音比较大的机械均设置消音装置,控制施工噪音,并采取减震措施。(13)将噪音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