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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及各所属项目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防止中毒窒息、爆炸、坍塌、触电等事故,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第三条定义(一)受限空间受限空间是指:公司及所属项目各类施工设备内部(炉、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备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二)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第二章职责第四条项目各级现场负责人(一)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
2、二)核查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合格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三)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四)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五)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第五条作业人(一)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二)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三)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四)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
3、交流;(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六)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第六条监护人(一)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O(二)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随时观察作业人员的精神及身体状况,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三)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四)应清楚应急联络电话、出口、报警器和外部应急装备的位置。(五)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第七条审批人(一)应清楚作
4、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危害。(二)审查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三)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四)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九条基本要求(一)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许可证)o(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应组织各方联合开展工作前的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评估风险,采取措施,控制风险。(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各类防护措施和救援物资配备到位。(四)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和技术交底。(五)进入受限
5、空间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施工方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连续检测记录放在现场。(六)对于用钥匙、工具打开的或有实物障碍的受限空间,打开时应在进入点附近设置警示标识;无需用钥匙、工具就能进入或无实物障碍的受限空间,应设置固定警示标识。所有警示标识应包括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后才能进入的词语。第十条作业前的准备(一)安全隔绝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地安全隔绝措施。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用插入盲板进行隔绝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盲板抽堵作业管理制度。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
6、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5、在有放射源存在的空间作业时,作业前应对放射源进行屏蔽处理。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设专用通道与材料、设施、工具等通道分开,并采取绝缘措施。(二)清洗、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1、受限空间内外氧含量应该一致,如果不一致,在授权进入受限空间前,应确定偏差的原因,氧浓度应保持在19.5%-23.5%,监测氧含量时,受限空间必须是静态状态下。2、不论是否有焊接、敲击等作业,受限空间内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挥发物
7、的浓度都应满足下列条件:(1)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2)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3)同时还要考虑作业用的设备是否带有易燃易爆气体(如氢气)或挥发性气体。3、受限空间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应符合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三)监测1、凡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应在作业前30min内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气体检测30Inin后,仍没有开始工作,应重新进行检测。2、负责检测的化验人员必须由培训合格的人员担
8、任,同时要保证化验设备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后应认真检查,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在人员可能工作的区域或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取样时,应停止任何气体吹扫,测试次序依次是: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In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5、对作业过程中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6、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7、采样人员
9、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安全措施(一)监护1、施工单位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具有一定的应急救援能力,监护人不在场时,严禁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5、在狭小的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可行的保护绳,监护人可以通过安全绳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二)通风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
10、设施进行自然通风。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三)个体防护措施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式呼吸器,用长管式呼吸器时,应仔细检查管的气密性,防止通气长管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处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产生火花的工具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
11、套等护品。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四)照明及用电安全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有足够照明,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24V,在金属设备内、潮湿容器和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且绝缘性良好。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具体执行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五)其它安全要求1、温度:受限空间里的温度应保持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2、受限空间内设备:对受限空间阻碍作业人员移动、对作业人员能造成危害、影响救援的设备(如搅
12、拌器),必须处于断电状态,并在其启动按钮处悬挂警示标志牌。没接到开车命令,严禁启动。必要时,可以移出受限空间。3、防坠落、防滑跌: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和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和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防坠落、防滑跌的安全措施。4、静电防护:为防止静电危害,应对受限空间内和其周围的设备有效接地,并进行检测。5、工具、材料管理:作业人员不能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带入的工具和材料应逐一登记;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作业结束后应清点,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影响生产安全。6、应急物品: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相应的应急用品。7、交叉作业:多工种、多
13、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各方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8、作业轮换: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9、受限空间所在单位监护人: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对本项目进行监护,监护人不能随便离开现场。作业结束后,应和施工单位一起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在作业许可证签字确认。第十二条许可证管理(一)作业许可证由作业申请人负责办理。(二)作业许可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三)作业许可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四)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五)作
14、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审批单位存档,第二联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留存,第三联监护人持有,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8小时。(七)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解除相关隔离设施,确认无任何隐患,申请人与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后关闭作业许可证。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程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附表: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第联编号申请单位申请人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作业内容作业人签名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H分申请单位监护人施工单位监护人介质作业过程可能产生的介质气体分析记录分析采样时间采样点可燃气体含量有毒气体含量氧气
15、含量分析检测人危害辨识(可附页)序号主要安全措施(在内打“确认)确认人I作业前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2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并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3受限空间经过置换、吹扫、蒸煮,化验监测分析合格。4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养。5附属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警示牌,设专人监护。6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7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8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9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10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救生绳()、其他救护器材()=11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