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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学检验科工作制度I目的加强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的工作规范、安全、有效。Il范围医院医学检验科。Ill制度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科主任是临床检验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承担医院临床诊疗的常规检验项目。二、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修订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范,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检验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三、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检验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
2、有反馈记录文件。四、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五、检验申请单(含电子申请单)由医师逐项清楚填写,急诊检验应有特殊标志,检验申请单必须有申请医师签名或唯一标识。六、接收标本时,医学检验科人员应检查申请单填写、采集的标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处理及保管。七、建立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检验报告授权制度和审签、发放制度(检验报告双签,急诊报告除外。电子签名有效),建立检验“危急值处理程序,保障医疗安全。医学检验科应明确出报告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报告。八、登记或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审核检验结果,填写检验登记和检验
3、报告单,签名后发出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应重复检验,并与临床科室联系。对于超过临床限定范围的生命指标(危急值)的结果,应及时报告临床医护人员。九、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分析仪器及相关设备和项目进行校准。十、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十一、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十二、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十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包括生物安全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十四、应征求临床科室对检验服务的意见及建议,尽可能满足临床诊疗活动需要,采用多种形式为临床科室提供临床检验信息服务。十五、医学检验科微生物室应每季度向临床科室通报细菌耐药情况,为感染预防与控制及合理用药提供检验项目支持。IV参考依据1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修订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60号)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