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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于发现不良因素、防范医疗事故、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是非常有利的,也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对各级医疗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因此,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的基础和今后的必然趋势。根据在卫生部医政司指导下,由中国医院协会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的具体要求,结合卫生部医疗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报告制度。一目的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可有效避免缺陷。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医疗管理部门对医院内医疗纠纷、事故和隐患有宏观的认识,便于分析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二、原则建立不良事
2、件报告制度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1、行业性: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服务、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2、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办公室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4、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5、公开性:医疗安全信
3、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开和公示。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三、性质1、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2、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3、是收集强制性的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4、是对医师定期考核办法的奖惩补充。四、处理程序当发生不良事件后,报告人可采取多种形式,如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或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报告给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件
4、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相关上级部门,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五、奖励机制每年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办公会通过。1、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分析,公示有关的好建议和金点子,给予表扬。2,对提供不良报告较多的科室给予奖励。3,对个人报告者保密的前提下给予奖励,并给予不具名的公开表彰,在评优晋升时给予优先。4、定期对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