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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1组织领导: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门诊办公室、医务部负责日常工作。各临床科主任、副主任负责对多学科综合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并积极参与多学科门诊工作。2.诊疗范围2.1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2.2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2.3外院转来本院的疑难病患者。3.会诊申请3.1对需要多学科会诊的患者,门诊医师应在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后认真填写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申请单并交门诊办公室,门诊办公室根据申请医师的要求和患者病情决定参与多学科综合门诊的科室。3.2病人或其家属主动要求疑难病会诊,
2、也可直接向接诊医师提出会诊要求,接诊医师填写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申请单并交门诊办公室甄别,门诊办公室根据患者病情决定多学科会诊的必要性以及参与多学科综合门诊的科室。4.会诊要求及各科职责4.1多学科综合门诊由门诊办公室及医务部牵头,各学科主任协调,各主要学科的专家参与,对一周中遇到的疑难和复杂病例进行讨论,共同拟定患者的诊断,为其制定最佳的综合治疗方案。4.2多学科综合门诊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不能确诊的疑难重症患者或经复诊仍不能确诊者,首诊科室对患者诊治全面负责,严禁推诿,互相扯皮,贻误病情。4.3对科室之间临界病人应由首诊科室负责诊治。4.4多学科综合门诊出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及以上资质。4.
3、5会诊病人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如约提前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专家问诊与体检4.6凡周五上午遇需要多学科会诊的患者,门诊办公室将结合下午实际工作安排和患者病情灵活机动处理,无法进入下午会诊的患者则安排到下周。4.7为了满足特殊或病情较重的患者需要,门诊办公室及医务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临时组织增加会诊,望各科室积极配合。5.会诊工作程序5.1.对需要多学科会诊的患者,经患者或家属同意后由首诊医师或接诊医师填写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申请单并交到门诊办公室。5.2门诊办公室每周四根据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申请表的内容预约相关患者参加周五下午的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5.3门诊办公室每周四下
4、午四点前根据预约患者涉及的科室通知相关科室参加周五下午的多学科综合门诊。5.4.被通知参加多学科综合门诊的科室负责人要委派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出诊。5.5.多学科综合门诊开诊时间为每周五下午15:00-18:00;会诊地点为:门诊二楼多学科综合门诊诊室;会诊由门诊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5.6.申请会诊医师报告病历与诊察经过,提出会诊目的。5.7请病人进入会诊现场,回答专家的提问,如实表述病史,接受专家体格检查。5.8.专家集中讨论,病人及其家属回避。5.9.讨论结束后,由与疾病诊断最接近、年资最高的医师总结,并对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或医嘱写出书面意见。会诊记录应根据当时讨论情况整理后,及时记入
5、专门病例讨论记录本内,记录讨论时间、参加人员、简要病史及会诊目的、发言人意见、会诊总结意见、记录人签名。5.10会诊完毕,主持人委托首诊科室的专家或总结疾病的专家将会诊意见转告病人,并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如有保护性医疗方面的考虑,会诊意见或结论只向病人家属反馈。5.11门诊办公室须对会诊后病人的去向、治疗效果进行追踪了解,对病人或其家属进行电话随访,收集病人或其家属对会诊工作的反馈意见。6.会诊管理6.1门诊办公室、医务部共同负责多学科综合门诊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持续改进。6.2多学科综合门诊须定期分析评价多学科综合门诊门诊会诊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持续改进综合门诊会诊质量,并反馈给相关临床、医技科室。6.3对三次接诊后未能明确诊断,又不申请多学科综合门诊的接诊医生,发现一例扣绩效分2分。对累计出现3例以上的科室,扣罚科室主任一个月的管理津贴。对延误病情造成医疗纠纷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