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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学分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学分管理是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实施学分管理,能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合理构建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推动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落实。二、学分管理组织机构、职责1、学分管理工作组2、职责:(1)制定莱芜一中学分管理方案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2)监督学分认定整个过程(包括模块试题的命题、考试或考核)(3)审核学科小组学分认定意见(4)督促学分认定小组公示学分认定结果(5)安排模块考试或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进行补考或重修(6)监督学校学分认定档案(电子档案)(7)对学分认定过程中的违
2、纪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学分管理的基本原则1、学生修习任何课,修习学时达标,学分认定成绩合格,就可取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2、不同选修课程的相同学分值具有等值性,即学生所获得的不同课程的学分数可简单叠加为总学分。3.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II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分。4、学生毕业学分要求:学分修习达到144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学生发展报告填写完善,方可毕业。四、学分管理要求1、根据学校下发的学分认定工作组和学分认定工作小组,按照自己的职责,及时对学生进行
3、学分认定考试,对照莱芜一中学分认定办法,对学生进行学分认定。2、学生修习某个模块达到规定学时。3、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每学期分两个学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4、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5、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分四个学期进行。具体做法:每周安排3节课,采用集中学习和分组研究的方式开展,高一(上)为准备阶段;高一(下)
4、、高二每个学期各安排1个课题;高三(上)为反思、提高和完善阶段。6、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7、选修II至少6学分,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具体做法:校本课程设人文、科学、艺术、健康教育等4类若干个模块。五、学分认定说明:1、学生的成绩、修习情况、学分认定由学科任课教师及时录入“南昌十九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由教务处汇总,交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2、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分认定:根据模块考试成绩、平时检测和作业成绩、学科修习的学时数和学习态度三部分进行。其中:学科修习的学时数和学习态度占15%,学生只要修满
5、该模块学时数且学习态度较好就可获得满分。平时检测和作业成绩占15%,且不少于规定学时,任课教师根据平时检测的成绩和作业的完成情况综合打分。模块考试成绩点70%,模块学习结束时,举行全面、系统的统一测试。以上三项综合成绩总分达60%74%为合格,75%89%为良好,90%以上为优秀。总分合格及以上者即获该模块的学分。3、研究性学习课程安排采用弹性课时制和小组方式,要求每位学生每学年参与一个课题(学科内或学科外)每课题占5分。研究性学习学分分为三个部分:开题报告一20%学分;研究过程(阶段性成果)一40%学分;研究成果一40%学习;三年合计为15分。指导教师根据研究性学习课时及其性质,由对其学习的
6、成果:论文、调研报告、实验报告等予以审核认定后,及时录入南昌十九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每学年进行一次学分认定。4、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均为必修课,学生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必须参加,凡按学校的要求参加的学生每学年可分别得到相应的学分:(1)社区服务:每学年必须参加一周(可以利用寒暑假)有组织的社区服务活动),获得学分;(2)社会实践(每学年必须参加一周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其中包括军训活动、值周班活动、国防教育、“尊师爱校等系列宣传活动),每学年2分。以上课程的组织、管理、审核由政教处、团委负责,其它部门协助进行,最后由班主任将本班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及获奖情况录入南
7、昌十九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政教处进行审核并给以学分认定,教务处进行学分汇总。5、我校选修11(校本课程、地方课程)分为四个部分:人文类、科学类、艺术类、健康教育类,校本课程修习的学分认定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上课表现、作业、作品等综合核计学分(学生至少要获得6学分)6、创新学分计算方法创新学分是指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活动,并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它优秀成果,经学校专家组评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电子出版物,取得的创造发明,参加全国、省、市一系列竞赛中取得比较好的成绩,经鉴定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创新学分。
8、创新学分的认定:A、申请创新学分的学生首先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或获奖证书,经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认定B、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并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六、学分管理和学籍管理:1、免修制度学生可根据已有的学历和成绩,或根据已获得的国家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成绩申请免修相应课程,学生认为通过自学可以掌握的课程,可以申请免听,但不可免考,通过考试或考核后取得相应学分。2、复议制度未获得学分的学生对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学分认定委员会在接到学生复议申请15日内召集有关学科学分认定小组复议,做出决定并通知学生。3、补考、重修、改修制度学生因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向教务处申请补考或申请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模块的考试,补考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一般在新学段开始后一周内进行。补考或参加其他相同模块的考试考核,不得超过2次。4、其它规定学生因特殊情况休学、复学、退学等,参照现行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对于跨省转学学生的是否承认,依据有关省份的学籍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