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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局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评选年度普通中小学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1.坚持标准,公平公正。依据市教育局通知中所列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基本要求,做到公平公正,标准面前人人平等。2规范程序,阳光操作。按照市教育局通知中所列评选程序,结合我县实际,周密细致地拟定我县的具体操作规程,做到公开、透明。3.多方参与,综合考评。倡导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形式的多样化,既尊重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意见,又重视教师的集体评议,综合多方意见,对学生的整体发展状况进行综合评定。4育人为本,着眼发展。要将激励学生树立
2、远大志向,积极投身丰富多彩的学习生活,全面、主动地发展自身素质,作为我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的根本宗旨。要以评选活动为载体,营造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以及学校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二、成立评审领导小组(一)县教育局成立评审小组。组长:*组员:*、*(二)各乡镇成立评审小组。1.县属学校:组长为学校校长2.乡镇:组长:各乡镇中学(中心校)校长副组长:各乡镇教育专干成员:辖区各学校校长一半以上的教师代表三、操作程序(一)学校及乡镇评审。1.制定评选方案。学校及乡镇根据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政策,分别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2.公布评选条件。学
3、校在醒目位置公布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及相关规定。3.确定候选人。按照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凡符合条件者均应确定为候选人并张榜公布。4.集体评议。由毕业年级全体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报经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校行政会议扩大到毕业年级组长和全体毕业年级班主任,会议纪要存档备查。5.乡镇审核。各乡镇评审小组对各学校上报的候选人按照实际分配的指标进行差额评审,确定乡镇上报县局的推荐人选。6.公示。学校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3天。7.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按市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教育主管行政部门。(二)县级评审。1.集体评议。县教育局评审小组,对所属学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集体评议与无记名投票表决,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向市推荐人选。会议纪要存档备查。2.公示。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集体评议结果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3天。3.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局负责人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后,按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市教育局,同时报送评选材料。四、相关要求1.各学校及乡镇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通知要求抓好此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评审工作方案。2.按照要求于*月*日前上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