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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大泊子粪污处理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海阳市大泊子粪污处置站编制日期: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大泊子粪污处理项目项目代码2211-370687-04-01-77870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海阳市小纪镇大泊子村东南1400米地理坐标E120.917o,N36.807o国民经济行业类别A0532畜禽粪污处理活动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八、公共设施管理业”中“107、粪便处置工程的日处理50吨及以上”建设性质q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q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
2、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1-370687-04-01-778706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寸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32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海阳市总体规划(2005-202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大泊子粪污处理项目,不违背海阳市总体规划(2005-2020)要求。1、产业政策符合性(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一、农林业的53、
3、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垫料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炉,属于国家鼓励的生析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的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对该项目未做出禁止和限制的规定,因此本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3)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对该项目未做出禁止和限制的规定,因此本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2、选址合理性(1)用地性质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
4、于海阳市小纪镇大泊子村东南1400米,用地为租赁,根据土地证(见附件)可知,本项目土地用途为设施农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用地性质要求。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2)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中烟台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可知,项目距离最近的烟台海阳西部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SD-06-B2-013为1.5km,本项目不在烟台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根据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查询结果可知,本项目不在烟台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符合海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3、本项目
5、与环发201277号文及环发2(M298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项目不存在较大风险,建成后项目区内无重大危险源。本次环评
6、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评价,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具体内容见本报告相关内容,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上述环保政策要求。4,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的规定,本项目与该文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内容本项目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对照生态红线规划图(见附图),本项目厂址与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无相交,符合生态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附近地下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各项指标达到
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OO2)的III类标准:大气环境中SCh、NoPMl。、PMas年均值能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I2)二级标准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消耗一定的电能、水资源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负面清中-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项目。综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要求。5、与关于印
8、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O213O号)符合性分析表2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鲁环委办202130号相符性分析相关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全省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实现美丽山东建设目标奠定基础。项目为粪污处理项
9、目,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废水水外排.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规范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指导督促规模场配建粪污处理设施,支持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和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引导规模以下养殖户因地制宜推进畜禽粪污低成本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县、乡人民政府依法建立散养密集区畜禽炎污集中收集治理体系,制定管理方案。到2025年,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省畜牧局、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探索整县推进秸秆、畜禽粪
10、污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推广标准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进地膜覆盖技术科学使用。鼓励以市为单位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绿色补偿制度.提高秸秆收储运服务能力。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国家要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左右.(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项目为粪污处理项目,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03)协同控制,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11、项目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废气经治理后,达标排放符合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加强执法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到2025年,设区市和县(市)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规范房屋建筑(含拆除)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和扬尘防控,通过视频监控、车牌号识别、安装卫星定位设备等措施,实行全过程监督。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全
12、面完成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鼓励有条件的码头堆场实施全封闭改造。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对露天矿山生态环境的监测。实施城市降尘监测考核,各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5吨/月平方公里。鼓励各市细化降尘控制要求,实施县(市、区)降尘量逐月监测排名。本项目不涉及大宗物料等。符合综上,本项目满足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1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O21J3O号)的相关要求。6、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
13、(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表3项目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一览表文件项目情况符合性提高绿色生态用地质量。选择畜牧大县整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促进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出利用;积极推广桔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到2023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有机肥使用量从2020年的436万吨增加到450万吨。项目为粪污处理项目,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符合7、其他符合性分析表4其他政策法规符合性分析政策法规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
14、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本项目为粪污处理项目,对鸡粪进行资源化利用。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从事畜食规模养殖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防止污染环境。本项目己委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对鸡粪进行资源化利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禁止在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
15、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本项目对鸡粪进行资源化利用;项目选址合理,用地为设施农用地。符合农业法从事畜禽等动物规模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粪便、废水及其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本项目对鸡粪进行资源符合处理或者综合利用。化利用。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对没有充足土地消纳利用炎肥的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建立集中处理畜禽粪便的有机肥厂或处理(置)机制。项目为粪污处理项目,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符合8、本项目与烟台市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表5项目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内容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