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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物业公司食品、副食品保管管理作业规范一、目的:规范食堂食品管理,完善食品保管流程二、范围:适用于公司食堂原料、半成品、成品保管三、职责:1、保管员负责仓库物品的进出库工作,作好食品原材料的管理,并及时向领导提出进出物计划和建议。2、保管员经常清扫仓库,整理各种材料使原材料摆放整齐,食品作到生、熟分开,保持通风干燥,作好防蝇、防鼠、防盗、防投毒等工作。3、保管员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遵守先入先出的发货原则,监督领料人员按实际需要领料,不滥领、滥发、出库物品必须有经手人签字,做到入库、出库,数量价格平衡。四、作业规范: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
2、的食品。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6、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IOC的条件下存放。7、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8、肉类食品必须放入冰箱或冰柜储存,蔬菜必须上架码放,不得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