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一届企业运动会规程总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岛市第一届企业运动会规程总则.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青岛市第一届企业运动会规程总则举办青岛市第一届企业运动会是为了展示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市企业广大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培育企业文化,塑造企业形象,展现企业风采,深化全民健身,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促进青岛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建设健康青岛幸福城市”建功立业。-、主办单位青岛市体育局青岛市总工会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二、时间青岛市企业运动会拟定每两年举行一次,首届运动会拟定于2016年8月至10月举行。三、项目设置及赛事安排(一)项目设置1、职工组个人项目:田径。团体项目:拔河、跳大绳、大步向前、第九套广播体操。2、企业家组扑克够级、乒乓球、中国象棋。小项设置详见首届企业运动会各单项比
2、赛规程。(二)比赛安排1、扑克够级比赛拟定于2016年8月20日举行(地点待定)。2、乒乓球比赛拟定于2016年9月17-18日举行(地点待定)。3、中国象棋比赛拟定于2016年10月举行(地点待定)。4、田径及团体项目比赛拟于2016年10月15日-16日在天泰体育场举行。四、组别设置(一)职工组(田径)男子甲组:40周岁以上(1976年10月31日前出生者)。男子乙组:40周岁以下(1998年10月1日至1976年10月31日出生者)。女子甲组:35周岁以上(1981年10月31日前出生者)。女子乙组:35周岁以下(1998年10月1日至1981年10月31日出生者)。拔河比赛8人参赛(6
3、男2女)。总重量不超过640公斤。跳大绳比赛8人参赛(4男4女)。大步向前比赛10人参赛(5男5女)。广播体操比赛10人参赛(5男5女)。(二)企业家组不分男女、不分组别。五、参加单位青岛市及中央、省属在青岛的企业(含金融、中介、民营、外资及合资企业)。六、运动员资格(一)运动员必须是各参赛单位的正式员工,且2016年1月1日前与参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二)经区级以上医疗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者;(三)参赛运动员年龄为,男子组18-55周岁、女子组18-50周岁(领导组除外)。(四)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七、参加方法(一)凡青岛市及中央、省驻青企业等会员单位均可组队报名参赛,
4、不接受个人报名。(二)参赛单位须成立代表团,设领队1人,联络员1名。(三)职工组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报名,领导组由企业家联合会负责组织报名。(四)参赛项目及运动员名单报大会筹委会审核后,将在青岛企联网站公布。八、竞赛办法(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二)各项目具体竞赛办法参照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三)各参赛单位每个竞赛项目限报1人或1队,采用抽签形式决定分组及比赛出场顺序。(四)各竞赛项目若报名参加单位不足3人或3队时,则取消该项目比赛。5、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统一选派。九、名次与奖励(一)个人项目:各组各项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八人减一录取),分别按9、7、6、5、4、3、2、1计入代表团总分。并分别给予物质奖励。(二)团体项目: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八队减一录取)。分别按18、14、12、10、8、6、4、2计入代表团总分。并分别给予物质奖励。(三)代表团:总分前八名的代表团颁发奖杯。(四)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代表队、运动员、裁判员。(五)企业家项目奖励名次另行规定。十、其他(一)各代表团团旗,规格为2m*3m,旗杆自备。(二)参赛运动员服装由各单位自行准备,尽量统一。(三)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购买。H-、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竞赛规程总则由运动会组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