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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精神,参照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广东省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到国内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本办法适用范围: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和各分(子)公司。第三条各级单位和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从
2、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第四条差旅费纳入各级单位和部门预(决)算管理,在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前提下,严格控制差旅费在日常管控费用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差旅费。第五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司制定差旅费开支标准,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第七条出差人员按照经济、便捷原则选择适合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
3、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公司负责人(公司火车软席(软党委委员)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商务舱及以下舱位凭据报销公司高管、地市分公司负责人、总部部门负责人及相当职级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席列车二等软座其他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凭据报销第八条公司总部科室负责人、分公司部门负责人或相当职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要乘坐飞机的,要从严控制,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因不可抗力原因改乘交通
4、工具超标的,须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第九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第十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高铁,往返市区接驳的专线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订票(改签)服务费可以凭据报销。往返市区接驳乘坐的士等交通工具的,可以在限额标准内凭发票报销,报销限额标准为120元/每人/单程。第十一条单位常驻地在广州市越秀区、天河区、荔湾区、海珠区、白云区等规定区域的,在上述五个规定区域之外且广州市范围以内从事公务活动(含会议与培训),参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驻穗外各单位常驻地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与差旅费管
5、理的衔接,按所在地区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公司总部出差人员前往省内已开通高铁的地区,原则上以社会化保障为主,公司派遣车辆或租赁车辆保障为辅。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三条住宿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第十四条省公司负责人正职可选住小套间或单间,其他出差人员住宿以单间或标准间为主。实行限额控制,每晚住宿费限额标准详见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附件)。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以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凭据报销。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无住宿费
6、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差旅住宿标准一般不超过上一条款明确的住宿费标准,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住宿费超标的,须报分管行政综合部门领导同意后执行。第十六条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或当天出差目的地涉及两个及以上市县的或因工作需要延迟退房的,可以安排午休房或延迟退房,房费按照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的50%以内凭据报销。第四章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十七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期间伙食费用给予的适当补偿,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内省外同一标准,每人每天100元。第十八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每人每天80元。第十九条出
7、差人员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分别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第二十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市内交通费,单位派遣了车辆或租赁了车辆提供保障的出差人员,不得领取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交通费,最高不超过
8、日市交通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第二十一条出差当天往返而无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出差审批流程批准,可凭出差审批单报销当天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二十二条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或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索取相关凭证,个人保存备查,不作为报销依据。接待单位应当按规定收取出差人员相关费用,加强收取费用的管理,做好业务台帐登记,纳入统一核算,所收费用可作为代收款项用于相关支出或作收入处理。第二十三条接待单位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接待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协助安排用餐应当根据出差人员告知的控
9、制标准合理安排。第五章与会、外派等的差旅费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到本单位所在城市以外地区参加会议和培训班,报到或返程在途期间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前款有关规定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会议和培训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由举办方按照会议费管理规定统一开支。除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或经物价部门批复同意的强制性培训项目外,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原则上不派员参加要求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或培训。确有需要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并凭会议或培训通知、审批文件及住宿费发票回所在单位报销差旅费。第二十五条出差人员到本单位所在城市以
10、外地区实(见)习、挂职锻炼和参加支援工作的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40元,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援藏、援疆以及扶贫干部的生活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公司工作人员被选调(抽调)到上级党政机关挂职锻炼或开展专项工作的,按以下规定报销差旅费:(一)报到或返程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凭选调(抽调)通知及相关凭证在原工作单位报销。(二)在挂职锻炼或专项工作期间,伙食补助按照选调(抽调)单位相关规定办理,在原工作单位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笫二十七条分(子)公司工作人员被选调(抽调
11、)到省公司或其他分(子)公司挂职锻炼或开展专项工作的,报到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在选调(抽调)单位报销。在挂职锻炼或专项工作期间,每人每个工作日发放伙食补助费40元,在选调(抽调)单位报销。返程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凭选调(抽调)通知及相关凭证,在原工作单位报销。第六章报销管理第二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第二十九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超范围、超标准以及未经批准的开支费用不予报销。其中:(一)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乘
12、坐交通工具的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二)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三)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领取。(四)往返机场、高铁站相关接驳费用凭证的日期和时间,应与飞机票、高铁票保持日期和时间上的接续性,否则不得报销。(五)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未按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三十条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注明是否派遣车辆)、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第七章监督问责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差旅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
13、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一级预算单位要强化对所属下级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省公司行政综合部报告。第三十二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和市内交通费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第三十三条公司
14、总部行政综合部会同财务部、纪检监察部不定期对各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四)是否转嫁差旅费;(五)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况。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前款所列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违规资金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单位无差旅审批制度或差旅审批控制不严的;(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的;(三)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的;(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五)转嫁差旅费的;(六)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五条各分(子)公司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所在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和物价水平,在各项标准限额内细化具体实施细则和差旅费开支标准。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综合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