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慈善和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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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慈善和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方案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省民政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和市民政局市“泰有爱”慈善和社会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区乡镇(街道)“泰有爱”慈善和社会工作站(以下简称“慈善社工站”)建设,积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切实满足居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需求,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城东、城南、城西、城北、京泰路街道等5个街道慈善社工站建设;到2021年底,实现全区镇街慈善社工站全覆盖;到2022年底,全区村

2、(社区)慈善社工室覆盖率达到50%;到2023年底,实现全区村(社区)慈善社工室全覆盖,形成以慈善社工站(室)为平台、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为支撑,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成熟、社会力量参与渠道畅通的基层民生兜底保障服务体系。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建引领,把握建站方向。坚持党对慈善社工站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慈善社工站建设、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慈善社工站建设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二)坚持需求导向,优化民政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慈善社工站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靠居民、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实现人人

3、参与、人人共享。(三)坚持政府主导,引导社会参与。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树立专业社会工作和慈善公益理念,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渠道,提升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四)坚持项目化运作,规范实施流程。建立以项目编制、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运行实施、绩效评估、全程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健全完善服务内容,推进社工服务标准化建设。(五)坚持统筹协调,科学整合资源。统筹使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服务等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积极引导慈善资金和公益项目投入社会工作服务,引导社会资源参与慈善社工站服务工作。三、建设要求(一)功能定位。区镇街慈善社工站全称为“XX

4、镇(街道)泰有爱慈善和社会工作站”,简称“XX镇(街道)慈善社工站”,是镇街开展慈善公益和社会工作的基层综合型服务平台,指导协调社区、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以及居民志愿组织开展社区服务,与慈善小屋、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工作者、网格长(员)、网格信息员等其他社区服务力量构成共驻共享、互助协作关系。慈善社工站服务项目主要来源市、区民政部门、其他党政部门和各类慈善公益组织(以下简称“购买主体”)购买(委托)的服务项目,服务项目分为镇街慈善社工站承接项目和社会组织承接项目两类。服务项目承接方主要是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镇街慈善社工站和其他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5、,由镇街慈善社工站以外的社会组织承接的慈善社工站服务项目,应以镇街慈善社工站、村(社区)社工室为服务平台,接受平台管理;法律法规或政策准许持证社工个人承接的,个人也可以作为承接主体,但须接受平台统一管理。(以下简称“承接主体”)(二)设置组织架构。慈善社工站组织架构为“区级慈善社会工作指导中心-镇街慈善社工站-村(社区)慈善社工室”三级服务管理体系。由区慈善社会工作指导中心负责对慈善社工站进行项目设计和监管、项目全过程跟踪和督导、项目培育、专业社会工作人员培训、业务活动指导和评价、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镇街负责本辖区慈善社工站的建设和管理,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必要的办公和服务场地。镇街慈善社工站内

6、设机构要具备需求分析、项目策划、项目指导、志愿服务、慈善与资源协调等功能。镇街慈善社工站要配备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人员,原则上,常住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村(社区)慈善社工室负责人由本社区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兼任,负责支持配合承接主体实施服务项目,组织协调服务对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人员一般是指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社会工作基础薄弱的乡镇(街道),应采取鼓励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加强专业培训等方式,逐步实现人员队伍专业化。(三)建设平台设施。区民政局在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建设区慈善社会工作指导中心

7、。各镇街依托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和为民服务中心等现有服务场所建设镇街慈善社工站,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可“一室多用”;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外,还应配备捐款箱和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设施。捐款箱须依法取得市、区慈善总会授权并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设立。同时应根据服务需求设置“三室N区”,即:办公室(档案室)、个案工作室(“心之桥”心理健康服务室)、小组活动室等3个功能室,捐赠义卖区、公益服务区(慈善供需对接)、宣传展示区等N个功能区。镇街慈善社工站在醒目处悬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泰有爱慈善社工站”标识(LOGO),市区XX镇(街道)泰有爱慈善和社会工作站”的标牌。村(社区)依托党群服务中心

8、、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现有村(社区)服务站点设立慈善社工室,与社区其他功能场所共驻共享,确立一间相对独立办公室,配备相应办公设备,室外挂“慈善社工室”指示牌。(四)健全管理制度。各镇街要加强慈善社工站建设,严格执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法人治理机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五)落实经费保障。区民政局将60%的非行政类民政服务项目用于购买镇街慈善社工站服务,同时优化现有资金配置,统筹使用好福彩公益金、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以及养老、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经费,对完成镇街慈善

9、社工站建设的予以奖补。相关镇街协调落实建站资金以及日常运行经费,统筹安排本级各业务领域购买服务资金,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依法依规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并积极探索建立多方投入机制,引导社会慈善资金支持慈善社工站项目。四、服务内容根据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工作要求,应当由镇街和村(社区)依法履职的事项不纳入购买服务范围;村(社区)协助政府工作的事项,鼓励各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镇街慈善社工站承接,减轻村(社区)负担。慈善社工站构建“帮扶纾困+励志增能”社会工作服务模式,搭建基层民生服务“四桥”,即:以政社互动、五社联动为主要内容的党群服务“连心桥”;以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为

10、主要内容的兜底服务“幸福桥”;以慈善救助和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增能服务“彩虹桥”;以社区服务和社区心理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治理“和谐桥”。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慈善救助领域将作为首批服务重点。服务对象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空巢独居老年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民政保障对象。(一)社会救助领域。协助开展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支持、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定期走访探视,及时提供救助帮办、心理支持、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二)养老服务

11、领域。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人开展入户探访、心理社会支持、资源链接、关系调适、社会参与等服务。(三)儿童福利领域。承接镇街未保工作站具体工作事项,深化“爱帮360”走访活动,开展儿童福利相关政策宣传,指导儿童主任工作,建立健全本辖区困境、留守儿童信息台账,进行定期走访和重点核查。定期进行风险等级评估认定,帮助困境儿童家庭申请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等。做好儿童“关爱之家”的建设、运营和服务工作。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及时报告并跟踪处理。(四)慈善救助领域。弘扬慈善文化、链接慈善资源、募集慈善资金、开展慈善救助,培育社区互助会等慈善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

12、队伍,指导村(社区)实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五)社会事务领域。协助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协助办理申请。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为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人员提供危机介入服务。(六)社区治理服务。协助社区推动基层民主协商,提升社区自治能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为有需求的辖区群众提供情绪疏导、资源链接、社区支持等服务。五、运行流程每年初,镇街慈善社工站根据本镇街群众需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当年慈善社工站项目计划和具体方案,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对象和项目资金;项目具体方案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服务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向区民政局申

13、报。区民政局以及其他购买主体根据各镇街慈善社工站项目申报情况,结合经费资源,制定年度全区慈善社工站购买项目计划。项目购买服务方式分为政府采购和公益创投,对部分金额不大的公益慈善类项目,可以通过公益创投的形式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参照公益创投程序进行;对金额较大的项目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具体流程如下:(一)组织采购。区民政局(购买主体)按照政策有关规定公开发布购买慈善社工站项目信息公告,包括购买计划、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购买方式、承接主体资质条件等事项。相关社会组织根据公告要求设计实施项目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购买主体申报,由第三方对各申报单位项目方案进行评审,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公平、择优

14、原则,确定具体承接主体。(二)签订合同。在规定的时限内,购买主体与中标的承接主体,签订书面的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合同应明确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其中,服务内容和服务数量可依据实施镇街服务对象具体需求合理设置;协议期限以3年为一周期,一年一签,年度评估等级在良好以上等级的,合同顺延;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变更或解除协议,须经购买主体评估分析后,方可进行并退还余款。服务协议应当依法予以公告。(三)实施项目。相关镇街慈善社工站应当组织协调社区实施服务,为项目提供场所、社工准备。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按项目方案,制定服务计划,提

15、供专业服务。实施过程中,应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四)全程监管。区民政局(购买主体)或委托第三方将对镇街慈善社工站项目全程跟踪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围绕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对象满意度反馈、财务管理等内容,有序开展执行监控,发现偏离合同目标的及时予以纠正。建立项目评估机制,评估主要是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承接主体与承接慈善社工站须根据要求,优化项目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合格的,购买主体按协议支付后续经费;中期评估不合格的,购买主体暂停支付后续经费;对中期评估不合格或无法结项的,且不接受购买主体整改的承接主体,5年内不得列入区承接主体。协议期限超过2年的,每年实施一次项目评估

16、,年度评估合格的予以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要求重新确定承接主体。项目实施完成,承接项目的镇街慈善社工站向购买主体报送结项报告。(五)资金支付。绩效评估通过后,承接主体要以书面形式向购买主体提交资金申请,并附相应的服务协议、凭证资料等。购买主体审核后按照有关财务支付规定和协议内容支付资金。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慈善社工站(室)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渠道以及促改革、强基础、增供给的系统工程,并以此为契机助力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与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要建立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民政科(社会事业局)主建、其他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推进力度,倒排工期,明确序时进度,狠抓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慈善社工站建设任务。(二)加强队伍建设。各镇街要及时为慈善社工站选齐配强工作人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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