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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方案为切实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探索高标准农 出建设新路径,进一步提升全省粮食产能,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 品有效供给,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 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健全完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全 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2022年,全省新 建高标准农田300万亩,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194万亩,改 造提升114万亩,实现产粮大县整县推进全覆盖,千万亩粮食规模化经营核心 示范区全覆盖,大中型灌区改造提
2、升全覆盖,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二、工作原则(一)优化布局,突出重点。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国土 “三调”“三区三 线”相关规划成果,衔接水资源利用,优先在产粮大县、粮食规模经营示范 区、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二)整体推进,连片建设。根据农田分布、地形地貌、耕作要求和自然 条件状况,合理确定农田连片规模,统一规划设计,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 体推进。(三)因地制宜,建改并举。合理安排新建任务和已建项目区的改造提 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填平补齐的思路,突出田间灌排工程和耕地质量提 升,有效提升农田建设质量、碳汇能力和效益,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四)产能提升,绿色发展。以提升
3、粮食产能为目标,适应现代农业生产 关系,提升粮食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发挥农田在生 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五)建管并重,良性运行。按照标准化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建 设成效。加强督查指导和监测评价,健全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 责任和管护经费,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三、建设区域与模式依据“三区三线”范围,结合各地自然资源条件,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划 分为关中灌区、长城沿线风沙滩区、陕北渭北旱作农业区和陕南山地丘陵区等 4个区域(详见附件2)。(一)关中灌区。包括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4市33个县 (市、区)
4、,依托大中型灌区,新建、改造、升级农田水利设施,推广水肥一体 化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主推“渠井配套+灌排结合+高效生产”建设模式,通 过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深耕改土,提高土壤肥力,建成旱能灌、涝能排、 产能稳定的“吨粮田” 800万亩。(二)长城沿线风沙滩区。包括榆林市的5个县(市、区),通过配套漫改 滴、喷改滴、智能水肥一体化设施,主推“节水灌溉+土壤改良+灌排结合+生态 防护”建设模式,完善田间水利基础设施,保障农田灌排能力,栽植适宜树 种,构建防护林体系,建成“一季吨粮田” 200万亩。(三)陕北渭北旱作农业区。包括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 安市、榆林市6市34个县(市、区)
5、,通过田块归并,窄幅梯田改宽幅梯田,推 广蓄水+提水+储水+补水、“四位一体”集雨补灌技术模式,主推“一户一出十 软体水窖+节水补灌+种养循环”“田块合并+土壤改良+水旱轮作+集体经 营”“引水蓄水+埋设暗管+补充灌溉”等建设模式,完善田间灌溉设施,栽 植适宜树种,构建防护林体系,建成“高产田” 150万亩。(四)陕南山地丘陵区。包括宝鸡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4市30个 县(市、区),通过修建灌排设施、完善机耕道路、开展土地合并和平整、修建 水平石坎梯田和生态防护工程,主推“拦蓄灌溉+土地平整+土壤改良+道路通 达”“灌排结合+道路通达+生态防护”建设模式,建成“高产田” 100万亩。四、
6、推进路径与机制(-)创新审批方式。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重点,以产粮大县、粮食规模化 经营核心示范区和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区域为重点,以国土 “三调”为基础, 以“三区三线”为基准,以县为单位,科学编制高标准农田规划,统筹安排新 建和改造提升任务,集中连片划定实施区域,根据不同区域农业生产的特点和 发展需求,按具体项目进行申报,明确项目建设规模、任务及内容。省级建立 联审机制,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 厅、省水利厅等省级相关部门,根据市县项目情况对年度任务安排计划提出审 核意见。(二)创新推进方式。按照“先进行土地有效组织、后进行高标准农田建 设”的原则,在项目区积极
7、开展“一户一田” “一组一出”改革试点,引导鼓 励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土地租赁、联合经营、全程 或关键环节托管等方式,统一规划、集中投入、连片治理、规模开发。关中地 区,每个项目单元集中连片规模500亩以上,陕北及陕南地区300亩以上,亩 均投资标准1500元以上。坚持按照项目单元整体招标,严禁多标段、分期、分 成若干子项、单独工程招标,确保建成质量。(三)创新建设模式。按照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千万亩“吨粮田”的区域 布局,鼓励各地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积极与省地建集团、省农垦集团、省粮农 集团等国有企业以及地方农投公司、城投公司等诚信单位合作,推行“整县推 进、企业代建”模式
8、,开展“吨粮田”示范创建。2022年,省级创建高标准农 田示范田20万亩,每个项目县(区)创建12个集中连片千亩示范片区,亩 均投资达到2500元以上,打造一批高投入、高标准、高产出的示范样板。(四)创新投资方式。对标粮食安全考核标准,以项目区为平台,加大各 类涉农资金统筹力度,将秸杆还田、有机肥替代化肥、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深耕改土、土壤改良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相近、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 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形成合力,提升建设质量,强化后续管护。用好 高标准农田“两项指标”,优化“两项指标”产生、认定与交易中的政策制 度,确保所得收益继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整合一般预算、政府
9、性基 金、地方政府债券、新增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拓宽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来源。 发挥金融支农作用,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 支持以“投贷结合”的方式,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来的收益为担保,发放 项目收益权抵押贷款,引导各类社会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五、保障措施(一)健全责任机制。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 县级主体责任,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农业农村部 门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日常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 管,确保高标准农田规范建设、高质量推进;自然资源部门要落实“田长制” 管理要求,强化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用途管控,遏
10、制“非农化”,防止“非粮 化”。各县(区)要严格执行省级工作方案,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并结合 当地实际,形成落实方案,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 案。(二)加强技术指导。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高标准农田+集成技术示范 +高产创建”推进机制,因地制宜,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7种分区域主推模 式,配套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 化,实现“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配套,推动规模经营,提高农田粮食产 能和可持续利用水平。(三)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部门协 作”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推进落实。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做 好
11、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组织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大型灌区 现代化改造、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黄河流域淤地(拦沙)坝等水利工程,做 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规划指导及督导检查;财政部门负责通过整合一般预 算、政府性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新增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建立相对稳定的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来源,加大资金配套,提高亩均投入标准,落实各级财政管 护经费,加强建后管护;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及时划为永久 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两项指标”优先交易,及时共 享“三区三线”、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两项指标”入库等数据成果。(四)严格督导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已纳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体 系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范畴,各级各部门要切 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列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 励对象,在安排资金、任务时给予奖励;对建设成效差的,将列入负面清单, 责令限期整改。附件:-1. 2022年度300万亩农田建设项目计划任务表.pdf 2.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划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