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殡仪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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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殡仪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殡仪馆监督管理,提高殡仪馆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殡仪馆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对殡仪馆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殡仪馆,是指具备遗体火化功能、提供悼念和骨灰寄存等殡仪服务的场所。第四条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殡仪馆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殡仪馆监督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坚持客观独立、公平公正、系统集成的原则。第六条殡仪馆应按江西省殡仪馆建设指南标准建设,坚持基本殡葬服务公益属性,践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群众提供

2、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殡葬服务,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七条殡仪馆监督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殡葬服务管理的政策法规情况;(二)落实绿色惠民文明殡葬政策情况,包括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等情况;(三)落实价格政策情况,包括收费项目审批、公示、实施等情况;(四)规范管理情况,包括建设审批、火化证明开具、殡葬服务质量和服务规范等情况;(五)意识形态和安全管理情况;(六)殡仪馆廉政建设情况,包括殡仪馆乱收费、捆绑消费、诱导消费;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七)推进移风易俗和文明节俭办丧情况,包括禁止销售封建迷信用品,严禁

3、开展封建迷信服务项目等情况;(八)其他应当纳入监管的情形。第八条殡仪馆监督管理实行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必要时民政部门应安排专人进驻实行常态化监督管理。殡仪馆应为派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鼓励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督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督管理效能。第九条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殡仪馆内部现场检查;(二)询问殡仪馆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三)查阅、复制殡仪馆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四)检查殡仪馆业务数据系统及相关档案、台账等。第十条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佩戴执法记录仪,实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对

4、检查过程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文字、音像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加强档案管理,做到检查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殡仪馆应当采取自查自改措施,依法从事殡葬活动,并积极配合民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第十一条各级民政部门每年至少1次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对殡仪馆开展执法检查,经常性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第十二条省级民政部门建立殡仪馆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制度,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第十三条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领导定点联系殡仪馆制度,每季度至少1次对联系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管检查。第十四条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对殡仪馆的内部审计。第十五条建立日常运营和突发事件报告

5、制度。殡仪馆每年应向同级民政部门报告运营情况,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第七条规定的内容。殡仪馆如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应立即向同级民政部门报告,同级民政部门按规定迅速妥善处置并逐级上报。第十六条各级民政部门应当设置并公开殡仪馆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畅通监督渠道,负责举报事项的受理办理等工作。对收到的有关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及时转有关部门处置。第十七条民政部门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反馈给殡仪馆,并纳入督办事项,限期整改。第十八条发现殡仪馆及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索取财物、出具虚假证明等问题,或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问题,由同级民政部门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

6、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关于江西省殡仪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殡仪馆是公益性服务设施,承担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履行殡葬保基本、兜底线职责,是民政部门的重要服务窗口单位。为加强殡仪馆监督管理,提高殡仪馆管理服务水平,我们出台了江西省殡仪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殡仪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共有19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明确监管主体。明确规定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殡仪馆监督管理工作。二是明确监管原则。明确规定对殡仪馆的监督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坚持客观独立、公平公正、系统集成的原则。三

7、是明确监管内容。明确规定对殡仪馆的监督包括八方面的内容:贯彻执行殡葬政策法规、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落实价格政策、规范管理、意识形态和安全管理、廉洁建设、移风易俗、其他应当纳入监管的情形。四是明确监管方式。明确对殡仪馆的监督管理实行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必要时应安排专人进驻实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可采取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明察暗访、现场检查、内部审计等方式开展监管,同时要建立殡仪馆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制度、领导定点联系制度、报告和举报等制度。五是明确处置措施。明确民政部门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反馈给殡仪馆,并纳入督办事项。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由同级民政部门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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