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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秩序管理制度一、日常教学检查日常教学检查是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常规检查,检查工作由教学部门(教务处、教科室、各系部)负责,随时了解、掌握教师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和教师育人的情况,要注重对外聘兼职教师和专职实训指导教师教学质量的检查。1、教务处每天巡查2次,检查上课、自习和出勤情况,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2、教务处每周检查教室日志一次,了解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3、各教学部门要深入班级随机听课,学校要制定听课制度,保证校领导及各教学部门负责人听课经常化、制度化,每学期听课要有计划安排,听课次数有明确规定,听课前有准备,听课时有记录,以便检查和指导教学。4、教研室要
2、经常检查教学各个环节运行情况,教务处随机抽查。每学期教研室抽查教案的编写质量和学生作业及教师批改作业情况,平时常与各方面的学生交谈,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与教学管理的意见和要求。二、调课、代课与停课为了稳定教学秩序,要严格执行教学进度表和课程表,课表调整不得过于频繁。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到教务管理部门办理调课、代课或停课手续。1、调课:由本人填写调课申请表,系部主任加具意见,提出调课方案,在上课前一天送教务处审批,教务处把调课通知及时发给有关教师和班级。2、代课:教师因公、因病或因事超过一周不能按课表上课时,可由教科室提出安排意见,请其他老师代课,经教务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3、停课:规定的教
3、学时间不得随意占用,不得随意停课。在非常特殊情况下的临时停课,需经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由教务处发出通知执行。全校停课达两天者,需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停课后一般不补课,因节假日占去的课时也不补课。三、教学事故处理1、教学事故级别教学事故包括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方面的事故,一般分三个等级:一般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学校可参照以下原则确定事故级别:(1)一般教学事故指持续时间较短,影响面不大,程度不深。(2)重大教学事故指持续时间较长、影响面较大、程度较深。(3)严重教学事故是指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损害学生权益或学校声誉的事故。2、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出现教学事故后,应及时处理,弄清
4、情况,分清责任,区别情节轻重并进行教学事故登记,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情形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通告学生的监护人。(1)对一般教学事故责任人,本人应先做书面检讨,由所属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填写教学事故登记表报教务处备案。登记表在教务处存查三年。(2)对重大教学事故责任人,本人应做书面检讨,由所属部门会同教务处处理,报主管校级领导审批,在所属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当年不能评优,扣发当月奖金,把教学事故登记表存入本人业务档案。(3)对严重教学事故责任人,由所属部门及时将具体情况报教务处,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执行,对当事人进行校内通报批评,责任人当年的考核应为不称职,扣发事故责任人该学期奖金。教学事故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本人业务档案,一份存入学校档案做长期保存。对情节严重且认错态度不好者,由学校按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在职务上做低聘、调离以至解聘等处分。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者,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