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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药公司药品养护管理制度L目的:保证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安全,规范药品养护工作;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的在库养护管理;3 .职责:质量管理部、储运部养护员;4.内容:1. 1药品养护应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4. 2养护员应依据库房条件、外部环境、药品的质量特性等开展在库药品的养护工作;5. 3公司所经营的药品养护周期:养护人员应根据流转情况对库存药品逐一养护检查,做好养护记录;6. 3.1公司库存所有药品养护周期均为30天。7. 4养护员应每月会同储运部负责人对药品的储存条件、防护措施及卫生环境进行巡回检查,
2、作好库房巡检记录;8. 5养护员应每季度对库房的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和库房空调系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库房温湿度持续控制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同时做好设施设备检查维护记录;9. 6养护员应对储存药品的库房温湿度进行监测和调控,在药品储存环境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防止温湿度超标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做好设施设备使用运行记录;10. 7养护人员应每季度对养护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季度药品养护质量信息汇总表,并报质量管理部和采购部、销售部全面掌握储存药品质量信息;11. 8养护员在药品养护检查过程中,发现或怀疑药品有质量问题的,应立即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
3、该品种,并在该药品移到“待处理区”,同时通知质量管理部确认处理,依据质量管理部的确认结果做如下处理:12. 8.1确认合格的,由质量管理员在系统中解除锁定,由保管员将药品移到合格品区,药品恢复正常发货;13. 8.2确认为不合格的,由保管员将药品移到不合格药品区,按不合格药品管理;14. 9养护员应按照计算机系统生成的“养护计划”对库存药品的外观、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并建立药品养护检查记录;记录应包括:检查日期、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检查数量、检查结论、养护员等内容;15. 0相关记录:4. 10.1设施设备检查维护记录4.10. 2库房巡检记录4.10.3设施设备使用运行记录4.10.4季度药品养护质量信息汇总表4.10.5药品养护检查记录